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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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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福建工程学院图书馆.jpeg|有框|右|<big></big>[http://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90831/b8bbaeef8e194b4ebca84e84ede2d6c0.jpeg 原图链接][https://www.sohu.com/a/337672453_100019436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
'''福建工程学院图书馆''' [[ 福建工程学院 ]] 新校区图书馆面积超30000平方米,总投资1.6亿元,高72米,是福州大学城最高的 [[ 建筑物 ]] ,也是福建工程学院的标志性建筑。图书馆以"读者第一,服务育人"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和"藏、借、阅一体"的管理理念,加强自动化、 [[ 数字化]]<ref>[https://www.sohu.com/a/452605529_100076870 什么是数字化?如何理解数字化转型?],搜狐,2021-02-25</ref>、网络化建设,朝着建设一流的同类高校图书馆的目标努力。
==藏馆简介==
福建工程学院图书馆由鳝溪校区图书馆、仓山校区图书馆,浦东校区图书馆和旗山校区图书馆四部分组成,不含旗山校区图书馆,现有 [[ 面积 ]] 约1.58万平方米,馆藏文献资源丰富、涵盖面广。馆藏纸质图书168.56万册,电子图书8276GB(折合)192.38万册,纸质期刊1100余种,馆藏文献内容与本校学科专业紧密结合,基本形成了以建筑、 [[ 机械 ]] 、电子为特色,以 [[ 计算机科学 ]] 、自动控制、材料等高新技术学科为重点并兼顾基础学科的工、理、管、文相结合的多学科藏书体系。学院图书馆网络通畅、技术装备、自动化管理系统和镜像站点、电子阅览室等不断加强和完善。
==藏馆位置==
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闽侯县上街镇大学城学园路3号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北校区
==藏馆管理==
===入馆须知===
1、 [[ 尊重 ]] 工作人员及其劳动,服从管理,共同创建文明窗口。
2、佩带校徽、持有借书证方可入馆。书包、 [[ 书籍]]<ref>[https://www.sohu.com/a/230071862_479097 38本经典科普书籍推荐,足够你阅读了!] ,搜狐,2018-05-06 </ref>不能带入书库,应放置指定书架或保管柜。
3、提倡文明礼貌,做文明读者,注重仪态仪表,禁穿 [[ 背心 ]] 拖鞋进馆。
4、维护大楼 [[ 安全 ]] ,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馆,禁止在书库内吸烟。
5、请保持馆内 [[ 安静, ]], 禁止大声喧哗、打闹,不得在馆内唱歌、吹口哨以及在阅览室高声交谈或制造其他噪音。
6、请自觉保护图书馆建筑和馆内一切设施, 禁止在墙壁、桌椅上涂抹、刻画。不得破坏 [[ 电器 ]] 设备,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7、 [[ 自觉 ]] 维护馆内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杂物。
8、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严禁偷窃、撕割书刊报纸。本馆已安装图书监测 [[ 系统 ]] ,读者外借图书资料应办理手续,通过监测通道时如遇监测系统报警,均需接受检查,不得有不文明不礼貌的言行。
9、严格遵守各项规章 [[ 制度 ]] ,维护图书馆的正常秩序,违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10、欢迎读者对本馆的 [[ 服务 ]] 提出意见与建议,这是我们进步的阶梯。
读者偷窃、遗失、污损、超期图书的规定:
1、凡所借 [[ 图书 ]] 每超期一天罚款0.10元/册。
2、未办理借书手续携书出库者,均视为偷书。按书价十倍以上罚款,并上报学院严肃处理。
3、读者应爱护图书资料,不得卷折、污损、划线.、圈点、涂写、批注、剪割。凡污损坏书刊封面、封底者,除批评教育外,罚款0.50元。凡批注、折卷、圈划书刊,每页罚款0.5元,撕毁图书超过5页或污损严重的书刊, [[ 遗失 ]] 处理;撕毁期刊按年价赔偿。凡拆除磁条和毁坏条形码各罚款2元
4、读者借出图书资料后应妥善保管,如遗失图书,原则上可以购买版本相同的图书赔偿,或经 [[ 工作 ]] 人员同意购买可代作的图书赔偿,并收取5元/册加工费。如不能实施上述赔偿方法,则按原书单价2倍赔偿。
5、读者遗失的书刊赔偿后,从赔偿之日起一个月内找(购)回原书刊,且无缺损时,可将原书刊交回本馆,本馆退回所赔图书,或凭赔款收据退还赔款。
注: 1、其他读者包括不纳入我校招生计划的学生, 如培训班、短训班 [[ 学生 ]] 、成教生、旁听生等,及我校编制以外的工作人员、外单位人员。
2、班级集体借阅图书 [[ 资料 ]] ,必须由课任老师提出申请,方可入库选书。最多限借99册,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30天。
3、新书限借7天,一律不续借,以加快图书的流通,新书主要标记是在书名页上盖有新书章,以示区别一般图书。
4、 [[ 学生 ]] 文学图书平常只准许借2册,放寒 [[ 暑假 ]] 方可借5册,但必须在开学后一周内归还。一周以后归还的均以超期计算罚款。其他图书寒暑假不计入天数,并顺延借阅时间。
本制度从2003年9月1日起在两校区三个馆统一执行,原有的借阅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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