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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性病诊疗学杂志'''》(双月刊)创刊于1994年,由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主办,主管单位为广东省卫生厅。内容丰富,实用性强,主要读者对象为从事皮肤病、性病科领域的研究人员、医务人员、高等院校教师和学生、基层医药卫生工作者等,是皮肤性病学界专家、专业人员学术交流的园地。曾用刊名:岭南皮肤性病科杂志。
本刊为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皮肤性病专业性双月刊,刊号:ISSN1009-8968,CN44-1523/R。主要读者对象为县级以上皮肤性病科的专业人员,并兼顾相关学科的医药卫生和科研人员及基层医药卫生工作者。
==期刊简介==
===主要栏目===
《皮肤性病诊疗学杂志》[1]目前设有专题论坛、论著、临床与实验、经验交流、病例报告、流行病学与防治动态、综述、继续医学讲座等栏目,内容丰富,实用性强。
===读者对象===
为从事皮肤病、性病科领域的研究人员、医务人员、高等院校教师和学生、基层医药卫生工作者等,是皮肤性病学界专家、专业人员学术交流的园地。
==投稿须知==
1.1 来稿请附作者单位推荐信,对稿件的真实性、是否涉及保密、署名有无争议、是否侵权或一稿多投等加以说明。
1.2 退修稿件请按退修意见修改后,将原稿、退修单、修改稿一并寄回编辑部。有条件者,请同时将修改稿发往本刊电子信箱。退修稿件逾期1个月不寄回,视为作者自动撤稿。
1.3 来稿文责自负。该刊对稿件有权删改(综合处理的稿件要经作者同意),原则上根据收稿或修回日期顺序刊登。请作者自留底稿,无论稿件刊用与否,一般不退稿。凡收到该刊文稿回执(接稿后半个月内寄出)后3个月内未接到该刊处理意见通知,可自行处理。
1.4 凡已审定刊用稿件,请作者根据本刊通知单的要求,及时寄版面费,否则恕不刊载。稿件刊用后,赠寄第1作者当期杂志2册。
1.5 每篇稿件需缴稿件处理费30.00元,可同稿件随寄,或从邮局汇款。汇款时请注明稿号、作者姓名及单位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
1.6 来稿请注明第一作者通讯地址、邮政编码、E-mail及联系电话,纸稿用挂号函寄至广东省广州市麓景路2号 《皮肤性病诊疗学杂志》编辑部(邮编510091)。
==参考文献==
[[Category: 050 連續性出版品;普通期刊 ]]
本刊为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皮肤性病专业性双月刊,刊号:ISSN1009-8968,CN44-1523/R。主要读者对象为县级以上皮肤性病科的专业人员,并兼顾相关学科的医药卫生和科研人员及基层医药卫生工作者。
==期刊简介==
===主要栏目===
《皮肤性病诊疗学杂志》[1]目前设有专题论坛、论著、临床与实验、经验交流、病例报告、流行病学与防治动态、综述、继续医学讲座等栏目,内容丰富,实用性强。
===读者对象===
为从事皮肤病、性病科领域的研究人员、医务人员、高等院校教师和学生、基层医药卫生工作者等,是皮肤性病学界专家、专业人员学术交流的园地。
==投稿须知==
1.1 来稿请附作者单位推荐信,对稿件的真实性、是否涉及保密、署名有无争议、是否侵权或一稿多投等加以说明。
1.2 退修稿件请按退修意见修改后,将原稿、退修单、修改稿一并寄回编辑部。有条件者,请同时将修改稿发往本刊电子信箱。退修稿件逾期1个月不寄回,视为作者自动撤稿。
1.3 来稿文责自负。该刊对稿件有权删改(综合处理的稿件要经作者同意),原则上根据收稿或修回日期顺序刊登。请作者自留底稿,无论稿件刊用与否,一般不退稿。凡收到该刊文稿回执(接稿后半个月内寄出)后3个月内未接到该刊处理意见通知,可自行处理。
1.4 凡已审定刊用稿件,请作者根据本刊通知单的要求,及时寄版面费,否则恕不刊载。稿件刊用后,赠寄第1作者当期杂志2册。
1.5 每篇稿件需缴稿件处理费30.00元,可同稿件随寄,或从邮局汇款。汇款时请注明稿号、作者姓名及单位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
1.6 来稿请注明第一作者通讯地址、邮政编码、E-mail及联系电话,纸稿用挂号函寄至广东省广州市麓景路2号 《皮肤性病诊疗学杂志》编辑部(邮编510091)。
==参考文献==
[[Category: 050 連續性出版品;普通期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