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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围产医学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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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中华围产医学杂志'''》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华医学会主办、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承办的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之一。…”
《'''中华围产医学杂志'''》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华医学会主办、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承办的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之一。围产医学是产科和新生儿科密切合作共同研究的一个新学科。本刊1998年创刊,是我国围产医学领域唯一的一本学术期刊。本刊贯彻执行党的科学和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实事求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及“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遵守国家对出版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学术上达到创新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相结合,坚持质量第一,推广科研成果、交流先进的临床与科研经验,传播新理论、新技术,促进我国围产医学的发展;不断提高围产保健水平,降低孕产妇及围产儿死亡率,减少病残儿的出生,保障妇女儿童的健康,提高中华民族出生人口的素质。

围产医学以“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障母婴安全与健康”为宗旨,反映基础、临床与预防医学、遗传学和社会学等相关学科中有关围产医学的新理论、新技术、新进展,旨在为我国广大围产医学工作者提供一个学术交流、信息传递和了解国内外围产医学发展动态的窗口与平台。本刊主要栏目有:述评、论著、实验研究、综述、讲座、临床科研、专家笔谈、病例报告、国外医学动态、标准·方案·指南、会议纪要等。读者对象为产科、新生儿科医生、妇幼保健、优生优育、遗传专业、电子医学工程及基础医学研究人员等。

本刊自2000年至今,一直被收入国家科技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2013年被WHO西太区医学索引(WPRIM)的收录期刊。2011年起改为月刊。

==期刊简介==

===栏目设置===

中华围产医学杂志设有论文专著、国内外新进展、实验研究、论著摘要、综述、讲座、技术交流、病例报告、临床病例(理)讨论、会议纪要和读者来信等栏目。  

===读者对象===

对象为全国围产保健、产科、新生儿科医师及妇幼保健、优生优育、遗传专业、电子医学工程及基础医学研究人员等。

===办刊宗旨===

本刊以“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障母婴安全与健康”为宗旨,反映基础、临床与预防医学、遗传学和社会学等相关学科中有关围产医学的新理论、新知识、新进展、新成果。旨在为我国广大围产医学工作者提供一个学术交流、信息传递和了解国内外围产医学发展动态的窗口与平台。

===报道内容===

本刊刊登全国围产医学领域科研论文专著、国内外新进展、实验研究、论著摘要、综述、讲座、技术交流、病例报告、临床病例(理)讨论、会议纪要和读者来信等栏目,内容丰富,科学性强。

==投稿须知==

1.文稿应具有科学性、实用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文字精练,层次清楚,数据准确,书写工整、规范,必要时应进行统计学处理。论著、综述、讲座等文稿一般不超过5 000字,论著摘要、病例报告文稿不超过1 500字。

2.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题。中文文题一般以20个汉字以内为宜。

3.作者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时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更动。作者单位名称及邮政编码脚注于同页左下方。作者应是:(1)参与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和解释者;(2)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3)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对修改,在学术界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以上3条均需具备。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仅对科研设计进行一般管理者也不宜列为作者。对文稿中的各主要结论,均必须至少有1位作者负责。集体署名的文稿必须明确对该文负责的关键人物;其他对该研究有贡献者应列入志谢部分。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应征得本人同意,并附证明信。

4.摘要论著须附中、英文摘要。摘要必须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应给出主要数据)、结论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采用第三人称撰写,不用“本文”、“作者”等作主语。考虑到我国读者可参考中文原著资料,为节省篇幅,中文摘要可稍加简略(400字以内),英文摘要则须相对具体(400个左右实词)。英文摘要尚应包括文题、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名及邮政编码。作者应列出前3位,3位以上加“et al.”;作者不属同一单位时,在第一作者姓名右上角加“*”,同时在单位名称首字母左上角加“*”。

5.关键词论著需标引2~5个关键词。应尽量使用最新版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的《Index Medicus》中医学主题词表(MeSH)内所列的词。如果最新版MeSH中尚无相应的词。处理办法有:(1)可选用直接相关的几个主题词进行组配:(2)可根据树状结构表选用最直接的上位主题词;(3)必要时,可采用习用的自由词并排列于最后。关键词中的缩写词应按MeSH还原为全称,如“HBsAg”应标引为“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每个英文关键词第一个字母大写,各词汇之间空2个字。

6.医学名词以1989年及其以后由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医学名词》和相关学科的名词为准,暂未公布的名词仍以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中文药物名称应使用1995年版药典(法定药物)或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辑的《药名词汇》(非法定药物)中的名称,英文药物名称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不用商品名。

7.图表每幅图表单占1页,集中附于文后,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每幅图表应冠有图(表)题。说明性的资料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并在注释中标明图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本刊采用三横线表(顶线、表头线、底线),如遇有合计或统计学处理行(如t值、P值等),则在这行上面加一条分界横线;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一般按标准差的1/3确定有效位数。线条图应墨绘在白纸上,高宽比例约为5∶7左右。以计算机制图者应提供激光打印图样。照片图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对比度。图中需标注的符号(包括箭头)请用另纸标上,不要直接写在照片上,每幅图的背面应贴上标签,注明图号、作者姓名及图的上下方向。图片不可折损。如刊用人像,应征得本人的书面同意,或遮盖其能被辨认出系何人的部分。大体标本照片在图内应有尺度标记。病理照片要求注意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图表中如有引自他刊者,应注明出处。

8.计量单位实行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具体使用可参照1991年中华医学会编辑出版部编辑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一书。注意单位名称与单位符号不可混合使用,如ng*kg-1*天-1应改为ng/(kg*d)。但如同一计量单位反复出现,可以首次出现时注出法定计量单位与旧制单位的换算系数,之后只列出法定计量单位数值。量的符号一律用斜体数,如吸光度(旧称光密度)的符号为A,A为斜体字。

9.数字执行国家标准GB/T 15835-1995《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小数点前或后如超过4位数字时,每3位数字为一节,节间空1/4个汉字空,如“1,329.476,5”应写为“1 329.476 5”。但序数词和年份、页数、部队番号、仪表型号、标准号不分节。百分数的范围和偏差,前1个数字的百分符号不能省略,如5%~95%,不要写成5~95%;50.2%±0.6%,不要写成50.2±0.6%。附有长度单位的数值相乘时,按下列方式书写:4 cm×3 cm×5 cm,而不写成4×3×5 cm3。

10.统计学符号按国家标准GB 3358-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书写,常用如下:(1)样本的算术平均数用英文小写(中位数仍用M);(2)标准差用英文小写s;(3)标准误用英文小写s;(4)t检验用英文小写t;(5)F检验用英文大写F;(6)卡方检验用希文小写χ2;(7)相关系数用英文小写r;(8)自由度用希文小写ν;(9)概率用英文大写P(P值前应给出具体检验值,如t值、χ2值、q值等)。以上符号均用斜体。

11.缩略语文中应尽量少用。必须使用时于首次出现处先叙述其全称,然后括号注出中文缩略语或英文全称及其缩略语,后两者间用“,”分开(如该缩略语已公知,也可不注出其英文全称)。缩略语不得移行。

12.参考文献按国家标准GB 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出。尽量避免用摘要作参考文献。确需引用个人通讯时,可将通讯者姓名和通讯时间写在括号内插入正文相应处。参考文献中的作者,1~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3名,后加“,等”或其他与之相应的文字。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以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的《Index Medicus》中的格式为准;中文期刊用全名。每条参考文献均须著录起止页。参考文献必须由作者与其原文核对无误。将参考文献按引用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排列于文末。

13.获基金及获奖文稿文稿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属攻关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如基金项目××基金资助(基金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凡属国家科学基金项目或省、部级以上攻关课题及获科技成果浆、发明奖的论文,请予注明,并请附有关审批机构或部门审批证明(复印件)。论文刊登后获奖者,请及时通知编辑部,并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14.来稿格式来稿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为手写或打印稿,另一份可为复印件。要求字迹清楚,英文摘要及文献应隔行打印,特殊文种、上下角标符号、需排斜体等应予注明。凡字迹潦草、涂改不清的稿件,恕不接受。

15.来稿须附单位推荐信。推荐信应注明对稿件的审评意见以及未一稿两投。“一稿两投”中所涉及的文稿是指原始研究的报告或尽管两篇文稿在文字的表达和讨论的叙述上可能存在某些不同之外,但这些文稿的主要数据和图表是相同的。所指文稿不包括重要会议的纪要、疾病的诊断标准和防治指南、有关组织达成的共识性文件、新闻报道类文稿,以及在一种刊物发表过摘要或初步报道而将全文投向另一种期刊的文稿。上述各类文稿如作者要重复投稿,应向本刊编辑部作出说明。

16.文稿附软盘经审核初步拟定刊用的稿件按退修意见修改整理后,为缩短刊出周期和减少错误,请将修改稿以纯文本格式存入3.5寸软盘,与修改稿打印件一并寄回本刊编辑部,同时注明联系电话、传真号码、E-mail地址,备用。

三、根据《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具体情况,凡来稿在接到本刊回执后3个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者,系仍在审阅中。作者如欲投他刊,请先与本刊联系,切勿一稿两投。请自留底稿,对不刊用的文稿,本刊一般不退稿。

四、来稿一律文责自负。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进行文字修改、删减,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修改稿逾期3个月不寄回者,视作自动撤稿。

五、来稿须付稿件处理费20元。文稿确认刊载后,需按通知数额付版面费。要求刊印彩图者需另付彩图印制工本费。版面费和彩图印制工本费可由作者单位从课题基金、科研费或其他费用中支付。文稿刊登后酌致稿酬,赠当期杂志1册。

六、来稿信封上的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寄信人应尽可能与文内保持一致,字迹清楚不潦草。

七、本刊录用的所有文稿,均以纸载体出版。

八、来稿请寄:北京市西安门大街1号,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妇儿医院,中华围产医学杂志编辑部(邮政编码:100034)。请勿寄给个人。

==视频==
===<center> 中华围产医学杂志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中华围产医学杂志》创刊20周年纪录片</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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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总编导读:《中华围产医学杂志》2016年第3期</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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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Category: 050 連續性出版品;普通期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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