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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月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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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反應
'''學術工作者'''<br>
<ul style="line-height:30px; margin-left:20px; list-style-position:outside;">
<li><b style="margin-right:5px;"></b>曾聲援[[大埔事件]]的[[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徐世榮]]認為,在咬警事件中,不應只看見員警與反破遷人士肢體衝突的表像,因為這樣會轉移問題的焦點,變成在「譴責受害者」。徐世榮分析說,掌權者會透過議程的設計和制度安排,讓一般民眾沒有表達反對的機會。當民眾的權益受損時,其實已經是「政策的犧牲者」。當民眾只能用激烈的抗議表達內心憤慨時,若再刻意貼上「暴力者」的標籤,無異讓被害者再次受到傷害。徐世榮認為,公勇路拆遷案在進行規劃時,當地住戶並沒有表達意見的機會,因為台灣的都市計畫及土地徵收制度,不僅沒有回歸到「正常的憲政體制」,且未因政黨輪替而有所變革。最後,徐世榮嚴厲指責屏東縣政府,不去反省「自己操弄都市計劃與土地徵收的制度暴力,卻反而歸責於社會弱勢這一方」,無異是誤導視聽,「展現出統治者的傲慢」。而如今由民進黨主政的屏東縣政府,其對待蔣月惠的手法,與過去[[國民黨]]對待黨外人士及民進黨的作法幾乎如出一轍。<ref>{{Cite news|url=https://tw.news.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80720/38074576/|title=被忽視的制度暴力|author=徐世榮|date=2018-07-20|work=|publisher=蘋果日報|accessdate=|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80721120141/https://tw.news.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80720/38074576/|archive-date=2018-07-21|dead-url=no}}</ref></li><li><b style="margin-right:5px;"></b>[[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刑法學者[[李茂生]],於臉書評論咬警事件。他認為,本案不能用正當防衛、緊急避難等作為規避妨礙公務罪刑事責任的理由,而主張刑法19條(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更是笑話。因此,本案的刑事責任判斷,「最後還是回到相對輕微以及期待可能性」。此外,李教授認為,整個事件獲利的不是議員、警局、縣長或縣民,而是媒體。<ref>{{Cite web|url=https://www.facebook.com/leemaushengispigdog/posts/1749855971729448|title=李茂生評蔣月惠咬警事件|accessdate=2018-07-24|author=李茂生|date=2018-07-21|publisher=臉書}}</ref></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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