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3
次編輯
變更
戴学民
,無編輯摘要
中文名称
戴学民
1958年9月26
2015年4月25日,“ [[ 百名红通人员 ]] ”名单公布的第三天,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的第一线就传来捷报,潜逃海外14年之久的戴学民被缉捕归案,成为 [[ “百名红通”“触网第一人” ]] 。
2016年7月,南京中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戴学民 [[ 有期徒刑6年 ]] 。戴学民不服提出上诉,省高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1]。
2001年7月,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其立案侦查。9月,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对戴学民实行网上通缉和边控。2002年1月,公安机关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 [[ 戴学民 ]] 发布红色通缉令。
2015年4月22日,在中纪委公布的“ [[ 天网 ]] ”行动全球通缉百名重点人员中, [[ 戴学民 ]] 列在第90号。[[File:T014ac4f63e1b6e9412.png|缩略图]]
2015年4月23日,上海市发现一名持外国护照、名为 “DAIGEOFFREY “[[DAIGEOFFREY]] ”的英国籍男子与戴学民高度重合。这一重要线索浮出水面后,江苏省追逃办快速反应,连夜召集公安和检察机关召开紧急会议,部署对 [[ 戴学民 ]] 的缉捕工作,并抽调精干力量,连夜赶赴 [[ 上海 ]] 。
在中央追逃办协调下,上海、江苏、安徽等省市追逃办和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组织现场警力通过实地摸排,获取了戴学民常住地户主及居住人员的登记姓名、护照号码等信息,并展开蹲守;同时,对现场反馈的居住人信息进行充分了解,经过几十个小时的艰苦努力,侦查人员作出判断,戴学民应该就藏匿于安徽境内!找到关键线索后,追逃猎手迅速“撒网”,在安徽合肥将其缉拿归案,戴学民也成为被收入“天网”的“百名红通”第一人。
2016年7月12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 [[ 挪用公款罪 ]] ,判处 [[ 戴学民 ]] 有期徒刑6年。一审后,戴学民不服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6年12月30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 [[ 维持原判 ]] 。
参考资料:
1. “ [[ 百名红通人员 ]] ”追逃纪实 [[ 江苏戴学民成触网第一人 ]] . 凤凰网 . [2017-4-24]
词条标签: 人物 犯罪 百名红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