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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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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物生平 ==
早年经历
天圣二年(1024年),郑戬中进士一甲第三名,被任命为太常寺奉礼郎、签书宁国军节度判官事,召试学士院,任光禄寺丞、集贤校理、越州通判。回朝后,改任太子中允、同知太常礼院,为御制的《发愿文》、《三宝赞》作注释,升任直史馆、三司户部判官,同修《起居注》,以右正言任知制诰。兼掌国子监,挑选明经生讲解经义。迁知审刑院,其后升任起居舍人、龙图阁直学士、权知开封府。
《东都事略·卷五十五》
《宋史·卷二百九十二·列传第五十一 》 == 参考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