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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中心支行负责对全省15个市中心支行的业务管理;受 [[ 南京 ]] 分行委托,管理 [[ 巢湖 ]] 中心支行;内设29个处级机构(含直属单位)。 [1]
==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 [[ 法律 ]] 、 [[ 法规 ]] 、方针、政策及上级行的有关政策规定。
二、负责在辖区贯彻执行中央银行资金、 [[ 存款准备金 ]] 、再贴现、利率等有关货币信贷政策,监督管理金融市场。
三、防范化解辖区系统性 [[ 金融风险 ]] ,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四、管理全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
五、分析、研究辖区 [[ 宏观经济 ]] 金融形势,为总行的货币政策决策提供政策建议和依据。
六、负责管理全省金融 [[ 统计 ]] 工作及信贷征信业务,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七、管理全省货币发行、现金管理和反假 [[ 人民币 ]] 业务。
八、管理全省人民银行系统的 [[ 会计 ]] 财务、支付结算业务,负责对大额资金异常流动的监测。
九、负责安徽省辖内的反洗钱工作的统筹、 [[ 组织 ]] 、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
十、管理全省 [[ 外汇 ]] 、外债和国际收支业务。
十一、管理全省国库业务、 [[ 科技 ]] 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依管理权限负责辖区人事、内审、党群等工作。
==机构领导==
党委委员、副行长:丁伯平
==所获荣誉==
2011年12月,获得中央 [[ 精神文明 ]] 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4]
2020年6月,被授予“第十二届 [[ 安徽省 ]] 文明单位”称号。 [5]
2020年12月15日,被确定为“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参考文献==
[[Category:562 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