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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该法草案进行三审。根据三审稿新增的规定,明确出口管制物项包括物项相关的技术资料等数据。三审稿提出,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适时发布有关行业出口管制指南,引导出口经营者建立健全出口管制内部合规制度,规范经营。此外,违反本法规定出口国家禁止出口的管制物项或者未经许可出口管制物项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国家或者地区滥用出口管制措施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中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地区对等采取措施[6]。经过三次审议,《出口管制法》于10月17日表决通过[7],并由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五十八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8]。
==视频==
===<center>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执行措施与标准的实施</center>
<center>{{#iDisplay:v3208j67meq|560|390|qq}}</center>
<center>2020年12月1日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正式生效</center>
<center>{{#iDisplay:k3208dz76wz|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