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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宪忠
,無編輯摘要
| 职业 = 教育科研工作者
| 知名作品 =
}} <ref>[html 罗续 ],搜狐, 2014-06-27</ref>
1993年至1995年作为德国 [[ 亚历山大 ]] ·冯·洪堡基金会的学者,在德国汉堡市马克斯·普郎克外国与国际私法研究所从事物权法研究,获洪堡基金会研究证书
2016年3月2日,全国人大代表孙宪忠随团抵达 [[ 北京 ]] ,出席全国人代会。 201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新增选学部委员。
重庆市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人物简介==
孙宪忠,男,1957年生,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1976年至1980年人民解放军部队服役,1980年至1984年在西北政法学院(今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系)读本科,取得法学学士学位;1984至1990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先后攻读法学硕士学位和法学博士学位,为新中国第一届民法学博士。1992年晋升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副教授。1993年获联邦德国亚历山大·冯·洪堡基金会(Alexander von Humboldt- Stiftung)博士后研究奖学金,赴德国汉堡马克斯-普郎克外国和国际私法研究所学习。留学期间,专攻物权法、不动产法。1995年回国,1997年晋升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1998年晋升为博士生导师。1999年被中国法学会命名"中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称号 <ref>[http://www.changanren.com/item/3063.aspx 中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孙宪忠 ],长安人网, 2010-06-02</ref> 。2005年5月至11月外出担任德国著名大学明斯特大学客座教授。2006年获得国务院特殊贡献专家津贴 <ref>[ http://news.eastday.com/eastday/13news/auto/news/china/20170309/u7ai6580454.html 孙宪忠代表:用民法推动中国进步 ],东方网, 2017-03-09</ref> 。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国家公安部特邀监督员,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法学部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才引进评审委员会委员,欧洲联盟法研究中心主任,同时兼任中国民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国家建设部法律顾问、以及澳门大学、国家行政学院、国家法官学院、西安交通大学、南京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开大学、湖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多所大学兼职教授。发表独立专著6部,合作专著10余部,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杂志发表论文100余篇,译文10余篇,在德国、日本、韩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重要刊物发表论文10余篇,其研究成果在德国、日本、韩国等地得到相当的关注,是国际认可的中国法学家之一。从1995年国家物权法立法工作开始到物权法颁布,一直受邀担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法律工作委员会民法典以及物权法的立法专家。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秘书长、国家建设部法律顾问、澳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华中科技大学兼职教授、西安交通大学兼职教授、西北政法学院兼职教授、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湖南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担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ref>[http://blog.sina.com.cn/s/blog_5e2577e60101ciss.html 孙宪忠 ],新浪</ref> 、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主任,欧洲联盟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常务副会长、国家建设部法律顾问、以及澳门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京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开大学、湖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多所大学兼职教授。发表独立专著6部,合作专著10余部,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杂志发表论文100余篇,译文10余篇,在德国、日本、韩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重要刊物发表论文10余篇,其研究成果在德国、日本、韩国等地得到相当的关注,是国际认可的中国法学家之一。从1995年国家物权法立法工作开始到物权法颁布,一直受邀担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法律工作委员会民法典以及物权法的立法专家。
第一,系统深刻地对我国物权法进行研究,为我国物权法制定的提供了理论基础,主要在国有财产权利、城市土地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研究领域,以及物权变动这些物权法的核心领域取得重大突破。第二,根据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理念更新我国民法学思想系统和知识系统,在我国民法基本理论如法律行为理论方面取得突破。第三,在与民法尤其是物权法相关的法律制度,比如土地管理法、公证法、合作社法等法律的研究中贯彻民法的基本精神,促进这些法律取得本质的改进。观点得到立法机关的重视和学术界的认可,内容得到立法系统性的的采纳。
==个人荣誉== 1999年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第二届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ref>[http://www.gerenjianli.com/Mingren/05/n5ppir4ka03apio.html 孙宪忠 ],名人简历网</ref> 。
==学术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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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像 =
[[File:20160929211939793孙宪忠6.jpg|缩略图|cener|[thttpshttps://p1image.ssl.qhmsgso.com/t01cc4c8488a76898c6.jpg view?q=%E5%AD%99%E5%AE%AA%E5%BF%A0&src=tab_www&correct=%E5%AD%99%E5%AE%AA%E5%BF%A0&ancestor=list&cmsid=a1c1cb88ed640319374444b72b3292d7&cmras=0&cn=0&gn=0&kn=0&crn=0&bxn=0&fsn=60&cuben=0&pornn=0&manun=0&adstar=0&clw=282#id=305852e1293a22a06a062ee7a0d8f6a5&currsn=0&ps=54&pc=54 原图链接] [httpshttp://baikewww.sohqrw.com.cn/doc2015/7727243-80013380310/19033.html shtml 图片来源环球人物网]]]| 图像说明 = 2015年2月26日,孙宪忠接受本刊记者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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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他发表独立专著8部,合作专著近三十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杂志发表论文100余篇,一般文章140多篇,译文10余篇,在德国、日本、韩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重要刊物发表论文10余篇,其研究成果在德国、日本、韩国等地得到相当的关注,是国际认可的中国法学家之一。他本人也在1999年被评为“中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后来又获得国务院特殊贡献专家津贴。这些荣誉和声望,完全是长期专心治学的自然积累,是一本本专著、一篇篇论文、一个个观点在学界在社会经年累月发酵的评价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