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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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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责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年检和监察;承担对非法民间组织的执法监察;指导监督县(市)、区[[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 <ref>[https://www.sohu.com/a/306346602_100087631 好消息!最牛拥军优属文件,来了!],搜狐,2019-04-07 </ref> 工作;承办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和革命烈士审核、报批、褒扬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残疾等级报批和伤亡抚恤工作;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拟订全市退役士兵、转业(退休)士官和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以及无军籍退职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和中介工作;指导军供、军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