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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民政局
,無編輯摘要
==机构职能==
(一)根据国家、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战略 <ref>[https://www.sohu.com/a/76890864_362127 黑河市民政局五项救助助推精准脱贫] ,搜狐,2016-05-24 </ref> ,编制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市民政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市社团和市内组织的跨市(县)社团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监督社团活动,依法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指导监督各县(市)区社团登记管理工作。
(三)负责市直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监督各县(市)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 <ref>[https://law.lawtime.cn/d464545469639.html 黑河市人民政府黑河军分区关于印发《黑河市拥军优属工作若干规定》和《驻黑河市军警部队拥政爱民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法律快车, 2000-06-29</ref>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优待抚恤工作;负责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褒扬和革命伤残人员伤残等级评定工作;负责革命烈士纪念物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五)负责军队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安置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全市退伍军人两用人才的培训和开发使用;指导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和军供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