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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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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标准,起草并组织实施统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工作规划、调查计划及方案。
(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 <ref>[http://www.stats.gov.cn/statsinfo/auto2073/201501/t20150106_664042.html 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国家统计局,2017-01-09 </ref> 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各区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