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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加挂天津市广播电视局、天津市文物局牌子。
2018年11月30日上午,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举行揭牌仪式 <ref>[https://www.sohu.com/a/279535587_120029449 【文化关注】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举行揭牌仪式],搜狐,2018-12-04</ref> 。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市旅游局的职责,市文化广播影视局的[[文化]]、[[广播电视]]、文物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市文化和旅游局,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加挂市广播电视局、市文物局牌子。不再保留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旅游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党中央和市委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 <ref>[https://law.lawtime.cn/d571321576415.html 天津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法律快车, 2020-09-02 </ref> ,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文件.拟订有关地方性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