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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是负责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 <ref>[http://www.nx.gov.cn/ssjn/nxgk/201707/t20170720_280065.html 宁夏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20-03-09</ref> 。
2018年10月,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重新组建自治区司法厅。将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自治区司法厅,作为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将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改为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作为自治区党委议事协调机构。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司法厅。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指导、监督全区[[监狱]]管理工作和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监狱、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ref>[http://www.mzyfz.com/cms/benwangzhuanti/fazhizhongguo/falvfagui/html/1666/2013-04-15/content-721458.html 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全文) ],民主与法制网,2013-04-15</ref> 。
(八)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