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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jpeg|有框|右|<big>环境保护局LOGO</big>[https://img.sg560.com/member_Data/img201109/268519/2011092815040537.jpg 原图链接][http://www.sg560.com/sells/c42/jhghzz_6103700.html 来自 商国互联网 的图片]]]
'''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是市政府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 <ref>[http://www.ordos.gov.cn/gk_128120/zfjg/index.html 鄂尔多斯市政府部门],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ref> 。
==职能调整==
(二)组织并监督实话国家、自治区和市关于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法规和规章。
(三)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 <ref>[https://www.sohu.com/a/236251562_795338 防止荒漠化,我们能做些什么? ],搜狐,2018-06-17</ref> ;提出新建的各类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面上级自然保护区的报批、审批建议;监督和综合管理国家、自治区级和市级环境保护。
(四)指导和协调解决市、旗(区)和各部门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市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