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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民族、宗教、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ref>[http://mzzjj.xm.gov.cn/zwgk/zcfg/201911/t20191115_2400264.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厦门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10-08-30</ref > ,组织开展民族、宗教工作重大事宜的调查研究,提出全市有关民族、[[宗教]]、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市有关民族、宗教、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事务管理的政策规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政策、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监督实施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事宜,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要事项;参与协调全市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国家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