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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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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鹿邑县应急管理局.jpeg|有框|右|<big>应急管理局LOGO</big>[http://www.sttcq.com/uploads/allimg/190311/1-1Z31113035S63.jpg 原图链接][http://www.sttcq.com/wd/yjglj/ 来自 掌上汕头 的图片]]]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 [[ 法律法规 ]] 规章和政策规划,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监督执行国家地方标准和规程。
(二)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 [[ 自然灾害 ]] 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全县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 [[ 组织 ]] 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 [[ 渠道 ]] 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 [[ 突发事件 ]] 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一般 [[ 灾害 ]] 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 [[ 解放军 ]] 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 [[ 地震 ]] 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各级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组织协调 [[ 消防 ]] 工作,指导各级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 [[ 森林 ]] 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 [[ 职权 ]] ,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 [[ 法律法规 ]] 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工矿商贸行业中央、省驻蒙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ref>[https://www.sohu.com/a/283058225_100016418 危险化学品安全与监管,你了解吗? ],搜狐,2018-12-18</ref> 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 [[ 单位 ]] 。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 [[ 应急救援 ]] 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改委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 [[ 教育 ]] 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