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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市区范围内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拆除工程和收储土地整理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的执行情况。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拟订全市地质勘查有关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实施重大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环境调查、监督和管理。监督管理地下水位变化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 [[ 古生物化石 ]] 的监督管理。负责地质勘查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