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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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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工商局于1992年10月7日正式建局,是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分管松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直属机构。共下辖五个县(区)局:宁江分局、前郭县工商局、扶余县工商局、长岭县工商局、乾安县工商局;8个直属分局:经济违法稽查分局、生产资料和生产要素市场管理分局、注册分局、江南工商分局、合同管理分局、松原经济开发区分局、车辆管理分局、市场分局;11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法规科、公平交易科、市场规范管理科、企业注册科、商标广告监管科、个体私营经济监管科、人事教育科、财务审计科、纪检组(监察室)、机关党委;直属三个事业单位:消费者协会、个私协会、广告协会。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依法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
(三)依法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依照法律、法规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示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
(六)依法组织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
(七)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
(八)负责注册商标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
(九)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
(十)依法组织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一)负责管理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财务经费、审计监督及资产设施管理;负责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二)承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交办的事项。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依法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
(三)依法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依照法律、法规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示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
(六)依法组织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
(七)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
(八)负责注册商标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
(九)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
(十)依法组织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一)负责管理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财务经费、审计监督及资产设施管理;负责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二)承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交办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