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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外事侨务 [[ 法律法规 ]] 、对外方针政策和省、市关于外事侨务工作的指示、决定;综合归口管理全市执行国家对外事侨务政策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市外事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则;负责起草侨务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拟订侨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重要涉外涉侨事项。
(二)围绕全市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开展外事、侨务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利用外事、侨务交往渠道,为全市 [[ 经济 ]] 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负责向涉侨部门通报侨务工作情况。
(三)承办市级领导出访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的具体报批事宜;在中央授权范围内,审核全市副局级以上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有关事宜,审批全市县处级以下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有关事宜;办理全市因公出国人员的 [[ 护照 ]] 、 [[ 签证 ]] 和应邀来华外国人士的签证通知函电以及其他领事业务。
(四)贯彻执行中央对 [[ 港澳 ]] 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协调与港澳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 负责因公赴香港、澳门人员的审核、审批、发证、签注等工作。
(五)负责组织接待来我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统筹安排市级领导的外事活动。
(六)负责检查我市因公出国团组和人员在国外活动情况; ; 定期汇总全市因公出国和邀请外国人来访情况,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主管部门报告。
(七)管理全市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县(市)区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友好往来工作;指导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负责授予外国人、华侨 [[ 济南市 ]] 荣誉市民称号有关工作。
(八)牵头协调处理涉外案(事)件及涉外突发事件;协助我驻外领事 [[ 机构 ]] 处理境外领事保护案(事)件;处理或协助有关单位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负责外国及港澳记者来我市采访的管理工作,指导有关部门或单位安排外国记者及港澳记者采访活动;负责驻华使节来访的审核、报批和综合管理工作。
(九)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涉侨工作,指导县区侨务工作;承办需请市领导会见重要 [[ 华侨华人 ]] 知名人士的协调联系工作。
(十)指导归侨侨眷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华侨华人 [[ 合法权益 ]] 维护工作,牵头协调国内为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负责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工作;负责华侨回国定居安置工作;协调华侨华人子女回我市求学的有关工作,负责“三侨考生”身份认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开展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开展 [[ 香港 ]] 、澳门特别行政区侨界的联谊工作;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对台工作的统一部署,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
(十二)调研引进华侨华人资金、技术和人才工作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指导、推动涉侨 [[ 经济 ]] 、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涉侨经济投诉工作;负责对华侨华人捐赠财产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检查。
(十三)开展对华侨华人的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 [[ 教育 ]] 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外事侨务干部和涉外人员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教育工作;负责外事侨务干部业务培训工作;指导有关部门的外国专家管理和出国培训工作;依法履行 [[ 行政复议 ]] 被申请人职责。
(十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 [[ 材料]],向各部门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与对外表态口径。
(十六)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执行情况,向有关部门提出违反外事 [[ 纪律 ]] 问题的处理意见。
(十七)承担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主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