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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 <ref>[http://djj.gd.gov.cn/zcfg/file/content/post_382068.html 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2006-02-28</ref> )》),设置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为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副厅级。
==主要任务==
(七)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组织]]资产移交;
(八) 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ref>[http://gd.offcn.com/html/2018/09/123901.html 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职能介绍],中公教育,2018-09-03 </ref> 。
==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