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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为河北省卫生厅管理的主管全省中医药事业的行政机构(正处级)。
2014年5月,河北省政府日前批准并下发通知,在原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正处级)基础上,重新组建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级别为副厅级 <ref>[https://www.sohu.com/a/284589830_120044799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三定”方案印发] ,搜狐,2018-12-26</ref> ,内设综合处、中医处、中药处3个正处级机构,行政编制增加到20人;同时批准成立了一个性质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为12人的河北省中医药发展中心。
==职责调整==
八是承担保护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责任,组织开展对中医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中医药文化的继承发展,提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
九是组织开展中医药国际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十是承办省政府及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ref>[https://www.sohu.com/a/284121093_99960267 【重磅】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三定方案印发,新增法规监督处] ,搜狐,2018-12-24</ref> 。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