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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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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畜牧兽医 [[ 法律法规 ]] ,起草畜牧兽医相关 [[ 地方性法规 ]] 、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省 [[ 畜牧业 ]] 、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市县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畜牧兽医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等有关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省畜牧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推动标准化 [[ 生产 ]] 、产业化经营。负责全省种畜禽管理和奶畜饲养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饲草草种管理工作。依法指导、扶持涉牧 [[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 的建设与发展。承担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负责全省 [[ 动物防疫 ]] 工作。拟订全省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动物防疫、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督工作。负责全省畜禽标识以及动物 [[ 产品 ]] 可追溯体系建设。负责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有关工作。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工作。负责 [[ 兽医 ]] 从业人员和中兽医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省畜产品 [[ 质量 ]] 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畜禽收购、 [[ 运输 ]] 和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畜牧业投入品质量以及使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兽医器械监督管理。
(五)负责毛皮动物养殖、胴体处置监督管理工作。负责 [[ 饲料 ]]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 [[ 企业 ]] 监督管理工作<ref>[https://www.sohu.com/a/358673276_120088066 最新!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文件,赶紧看 ],搜狐,2019-12-06</ref>。指导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
(六)制定全省畜牧兽医行业 [[ 科技 ]] 、教育培训、技术推广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重大科研项目攻关。指导全省畜牧兽医队伍建设。负责畜牧兽医行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七)负责收集、发布畜牧兽医行业信息,组织推动信息化工作,指导 [[ 信息 ]] 服务。开展畜牧兽医行业统计、监测、预警工作。
(八)承担省防控重大 [[ 动物疫病 ]] 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九)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
1.按照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党中央 ]] 、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 “ 一次办好" ” 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减少行政许可事项,简化审批流程,规范缩短审批时限,强化对 [[ 市场 ]] 主体的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落实畜牧业投入品、动物以及动物产品监管责任,加强动物疫病和 [[ 人畜共患病 ]] 防控,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严防、严管、严控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3.强化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绿色 [[ 生态养殖 ]] ,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食用畜禽及其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省畜牧局负责食用畜禽及其产品从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 [[ 生产 ]] 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 负责畜禽收购、运输、屠宰环节( ( 含生猪定点屠宰) ) 和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及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其他畜牧业投入品质量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 负责全过程畜禽疫病防控,加强对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畜禽疫病防控,避免疫病 [[ 传播 ]] 、流行。省市场监管局负责食用畜禽及其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两部门建立 [[ 食品安全 ]] 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关于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监管。省畜牧局负责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其他畜牧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以及使用( ( 水产养殖使用除外) ) 的监督管理。省 [[ 农业农村厅 ]] 负责水产养殖中 [[ 兽药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渔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视频==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