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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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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通山县人民政府将此处墓葬作为文物保护。1956年,在相关文章发表和郭沫若改变李自成墓在通城县的观点后。时属高湖公社的墓地由此被认为是李自成的墓葬,进行修筑,并建有李自成生平展览馆。1965年,此墓葬成为湖北省第一批重点 [[ 文物保护单位 ]] 。1975年后对其进行修缮,1979年竣工。1988年经中国国务院批准,列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f>[http://szb.xnnews.com.cn/xnrb/html/2019-06/19/content_333390.htm 通山县李自成墓 以史为镜明得失],咸宁日报, 2019-6-19</ref>。
对于此处墓葬是否为李自成墓,中国 [[ 学者 ]] 观点对立。与李自成相关的文物有两个,一是被认为是李自成遗物的马镫,二是写有“大顺皇帝李鸿基之墓”九字的 [[ 石碑 ]] 。
==简介==
李自成墓座落在九宫山北麓,原墓围多古木,墓为长形土坟。坟北面有一几近湮没于土中的小块石碑,镌“李自成坟”。清末有俗语:“皇帝坟,似蛇形,越长越长,墨青墨青。”(注:“墨青”一指坟周草木葳蕤,一谐“灭清”。) 1928年, [[ 国民革命 军14 军]]14 军49师师长岳森至此凭吊,以高六尺、宽二尺, 厚四寸,上镌楷书“李自成之墓”石碑更换原碑。
1955年6月,县文化科函请省文化局拨款修缮李墓,并由县人民政府主持重修。其时,掘墓验视,土丘之下,有棺室,室内仅存近似尘土的 [[ 黑色 ]] 物质一线,锈蚀马钉数颗。据当年参与培修的罗雄飞介绍:在50年代召开民间文学创作会时,有一姓王的农民说,李自成是由他们王姓人安葬的。
培修墓座南朝北,占地300平方米,沿石基边缘,砌有一米高八方形块石护拦,墓葬位于石基中央,高约1.5米,全为块石结构。墓顶竖2.5米高石碑,呈棱台形,阴刻 [[ 郭沐若 ]] 亲笔所题“李自成之墓”,墓正面刻有郭沫若撰墓志;左刻时任省委书记王任重题词:“李自成是一位农民革命的伟大领袖”;右刻时任县长李仲秋撰“李自成之墓记”;后则放置原碑,陵墓四周,青松翠柏挺立,奇花异草相依。 1971年,湖北发电机厂在此处建厂,遂将墓依原样向东迁徙300米。工人在墓周植树,维护修缮。 1991年因大 [[ 雨 ]] ,山体滑坡,墓遂倒毁。
1996年10月,县委、县 [[ 人民政府 ]] 再度策划培修李墓,1997年4月竣工。墓建于九宫园艺场内,依原式样扩大,墓高9.5米,其中墓碑高4.8米。全墓用广西白、蒙古黑、石南青等 [[ 大理石 ]] 砌成,增刻县委书记熊传经,县长阮英梓撰“重修李自成墓记”<ref>[http://www.hbtc.ccoo.cn/bendi/info-48320.html 通城李自成墓简介],湖北通城网,2020-06-11</ref>。
李自成墓位于九宫山西麓小月山下,由门楼、墓冢、祭台、陈列馆组成,收藏有 [[ 李自成 ]] 生平、特殊资料和金马镫等珍贵文物,是 [[ 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建国后曾多次维修,并增建了拱桥、层台、花坛、墓碑、陈列馆、休息厅等附属 [[ 建筑 ]] 。墓碑上书“李自成之墓”系郭沫若所题,墓后高处耸立着下马亭,附近还有落印荡、激战坡等 [[ 遗址 ]] 。 由门楼、墓冢、祭台、陈列馆组成,收藏有李自成生平、特殊资料和金马镫等珍贵 [[ 文物 ]] ,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