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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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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荷兰于1954年11月19日建立代办级外交关系。1972年5月18日升格为大使级关系。此后,双方关系起伏发展。1981年5月11日,因荷政府批准荷公司售与中华民国[[潜艇]],两国外交关系降为代办级。1984年2月1日,中荷恢复大使级外交关系。1989年,荷兰随同欧共体对中国实施制裁,两国关系受到较大影响。1990年10月后,中荷关系逐渐改善。1997年4月,中荷关系因人权问题再次受到影响。
1997年底,荷改变在涉华人权问题上的立场,中荷关系再度恢复。近年来,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两国关系保持稳定发展。中荷两国已建立开放务实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2014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首次到荷兰访问,受到广泛关注 <ref>[https://www.sogou.com/link?url=6IqLFeTuIygbfDcGkokA_QK6STFJ80mmSvlD7jhpsMnoYzF4ZB9aqYW80PzhK6Dg4ZV63zRrhl68H3hzb6JqFQ.. 习近平抵达荷兰访问并出席海牙核安全峰会],新华网,2014-3-22</ref> 。
==经贸关系==
==军事关系==
1978年中国在荷兰设立武官处,中荷两军开始建立联系。1995年,荷兰海军“内斯”号和“加伦”号导弹护卫舰对上海进行非正式访问,两军交往由此增多。2006年10月,荷在华设立武官处并派驻首任武官。2015年1月底,[[中国海军]]第十八批护航编队访问荷兰[[鹿特丹港]] <ref>[http://www.hycfw.com/Article/181621 中国海军第十八批护航编队访问荷兰],海洋财富网,2015-12-23</ref> ,系两国建交以来中国海军舰队首次访荷。目前,两国军事交流与合作开展顺利。
==视频==
<center>{{#iDisplay:t0902ie468p|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578 國際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