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民政府(1927年~1938年)===
1926年,国民革命军攻克了[[湖南]]、[[湖北]]、[[江西]]和[[福建]]的主要城市,于是广州国民政府联席会在11月决议将国民政府北迁[[武汉]],即为国民政府。然此时的国民政府受到苏联以及共产党所影响,引发国民党右派对于左派亲共的不满。1927年,北伐军攻克了[[上海]]与[[南京]],[[蒋介石]]于3月抵达上海后,决定实行“清党”,并于4 1927年4 月18日成立南京国民政府。在成立大会上﹐发布了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关于奠都南京的宣言以及《国民政府宣言》,提出国民革命方略四条﹕密切革命军与人民的配合﹔造成廉洁政府﹔提倡保护国内实业﹔保障农工团体利益并扶助其发展<ref>[http://www.todayonhistory.com/4/18/JiangJieShiJianLiNanJingGuoMinZhengFu.html 蒋介石建立南京国民政府],历史上的今天,[[李斯]],2012-07-10</ref> 。南京国民政府采取委员制﹐由蒋介石﹑[[胡汉民]]﹑[[张静江]]﹑[[吴稚晖]]等十二人为政府委员﹐胡汉民为政府主席﹐蒋介石为国民革命军总司令﹐[[吴稚晖]]为总司令部政治部主任。政府各部门设有﹕秘书长([[钮永建]])﹐财政部长([[古应芬]]﹐[[钱新之]]代)﹐外交部长([[伍朝枢]])﹐民政部长([[薛笃弼]]),司法部长([[王宠惠]]),大学院院长([[蔡元培]])。政府辖区包括[[江苏]]﹑[[浙江]]﹑[[安徽]](一部)﹑[[福建]]﹑[[上海]]﹑[[南京]]﹑[[广东]]﹑[[广西]]等。也开始形成宁汉分裂之局面;直到8月武汉的国民党与国民政府执行分共清党,以及蒋介石在汪精卫的要求下辞去总司令之后,才宣布合作。 1928年2月3日至7日,[[中国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在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改组国民政府”等议案。规定国民政府接受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指导﹑监督﹐掌理全国政务,政府委员由国民党中央委员会选举﹐政府部门设有内政﹑外交﹑财政﹑交通﹑司法﹑农矿﹑工商等部以及军事委员会﹑最高法院﹑监察院﹑大学院等。会议推举[[谭延闿]]为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为军事委员会主席兼国民革命军总司令。同年9月﹐国民党二届五中全会在南京召开,宣称全国进入训政时期,由国民政府执行训政职责,并决定以五院制组成国民政府。同年10月,南京国民政府公布《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国民政府总揽中华民国之治权,政府由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组成,设主席一人﹐委员十至十二人,国民政府主席兼任陆海空军总司令。同时,任命蒋介石为国民政府主席兼陆海空军总司令。至此,[[南京国民政府]]的政权组织形式渐趋完备 。
1928年6月,革命军进入北京,国民政府在15日发表全国统一的宣言,12月29日,[[东北]]的奉系将领张学良通电南京宣称接受国民政府管辖。蒋介石领导的革命军北伐成功后,南京国民政府正式获得国际承认为中华民国政府。
===广州国民政府(1931年)===
1931年,蒋介石在南京汤山软禁[[胡汉民]],同时在南京召开国民会议,通过中华民国约法草案,引起国民党内其他实力派的不满。党内胡派、汪派、桂系、孙科等在广州召开“国民党中央执监委非常会议”,彷照[[孙中山]]护法战争时的做法,在广州另立政府。 广州国民政府在1931年5月28日成立<ref>[http://www.people.com.cn/BIG5/historic/0527/1734.html 1931年5月27日 國民黨反蔣派另立國民政府],人民网,2003-12-29</ref>,汪精卫为主席。同年爆发九一八事变后,国民党内谋求合作,最终粤、宁两派息争,于12月22日在南京再召开国民党四届一中全会,广州政府取消,由林森为政府主席,孙科为行政院长。蒋介石则宣布下野。粤、宁合一以后,上海随即酝酿一二八事变。以孙科等粤系为首的政府无论财政、军事、外交皆无法指挥,经蒋介石及汪精卫面谈后,孙科于1月24日辞职,蒋介石复出任军事委员会委员长,汪精卫任行政院长。此架构一直维持至抗日战争正式开始。
===北平伪临时政府(1937年~1940年)===
1937年12月14日,日本侵略者扶植汉奸王克敏、王揖唐等在北平成立伪政权。[[抗日战争]]爆发后,日本侵略者为进一步并吞和控制华北,即着手在华北沦陷区策划建立伪政权。1937年7月底,在北平(北京)成立了以北洋军阀余孽、汉奸江朝宗为主席的“北平地方治安维持会”。8月初,又在天津成立了以直系军阀、政客、汉奸高凌蔚为首的“天津地方治安维持会”。10月,日本政府派喜多诚一为北平特务机关长,扶植汉奸筹建统一的华北伪政权,以王克敏、董康、汤尔和、朱深、王揖唐、齐燮元等为伪“政府筹备处”成员。12月14日,华北伪组织和伪“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合并,在北平成立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 管辖[[山西]]、[[河北]]、[[河南]]、[[山东]]4省及北平、[[天津]]两市。 这个伪政权标榜“三权分立”,责任内阁设行政、议政、司法3个委员会,分掌行政、立法、司法权。以王克敏为行政委员会委员长,汤尔和为议政委员长,[[董康]]为司法委员长,以王克敏、王揖唐、江朝宗、齐燮元、朱深等为临时政府委员。伪政府下设6部:行政部总长王克敏,治安部总长齐燮元,教育部总长汤尔和,赈济部总长王揖唐,实业部总长王荫泰,司法部总长朱深。伪政府采用北洋军阀政府时期的红黄蓝白黑五色旗为“国旗”。同时发表《[[政府成立宣言]]》,声称要“绝对排除共产主义,发扬东亚道义”。“临时政府”成立后,日本政府与之签订《[[政治技术指导协定]]》,用所谓“日本进步的行政、法制、军事的技术由侧面来指导华北的政治”。1938年4月,日本政府派行政、法制和军事高级顾问3名常驻“临时政府”,并派辅佐官15人分驻各部。“临时政府”的一些重大施政措施及人事调动,完全受日本控制。5月,王克敏去东京,与日本商定以“分治合作”的办法,成立一中介机构,作为统一的伪政权成立前的过渡。9月22日,“中华民国政府联合委员会”在北平成立。“临时政府”派王克敏、王揖唐、朱深为委员,“维新政府”派梁鸿志、温宗尧、陈群为委员,以王克敏为主席。1940 1940 年3月30日,汪精卫的伪“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后,北平伪“临时政府”改称“华北政务委员会”,名义上隶属南京汪伪政权,实际上仍保持相对的独立性。
===重庆国民政府(1938年~1946年)===
汪伪国民政府是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内部以汪精卫为首的反共亲日派,屈服於日本帝国主义的军事进攻和政治诱降,在日军卵翼下建立的傀儡政权。
1937年12月及1938年3月,[[日本]]在沦陷区北平和南京两地﹐分别组织了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和伪“中华民国维新政府”。1938年7月,日本向[[重庆]]国民政府外交部亚洲司司长高宗武透露,日本拟认汪精卫为和谈对手。同年10月,日军攻占广州﹑武汉。11月,日本再次发出诱降声明。于是,汪精卫集团代表高宗武、梅思平与日本代表影佐祯昭、今井武夫在上海举行秘密谈判,签订《日华协议记录》,议定:缔结反共协定;中方承认“满洲国”,日方于恢复和平后两年内撤兵([[内蒙古]]等地除外);日本享有开发中国资源的优先权等条款。1938年12月18日,汪精卫偕曾仲鸣﹑周佛海等逃离重庆。到越南河内后,发表降敌“艳电”。1939年 4月,由日本特务秘密护送汪等进入上海﹐著手组织伪中央政府。经日本策划,北平﹑南京两地伪政权取消,于1940年3月30日在南京正式成立伪“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沿用青天白日满地红的旗帜为“国旗”,另加三角布片,上书:“和平反共建国”字样。其组织机构仍用国民政府的组织形式,汪伪“国民政府”一度遥奉重庆国府主席林森为主席,[[汪精卫]]任行政院院长兼代主席。立法院院长[[陈公博]]﹑司法院院长[[温宗尧]]﹑监察院院长[[梁鸿志]]﹑考试院院长[[王揖唐]]、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王克敏]]、苏浙皖三省绥靖军总司令任援道﹑华北绥靖军总司令[[齐燮元]]、财政部长兼中央政治委员会秘书长[[周佛海]]等。
汪伪政府的辖区包括苏、浙、皖等省大部﹐沪﹑宁两市和鄂、湘、赣、鲁、豫等省小部分。在政治上﹐他们收编国民党降日部队并收买流氓地痞建立"和平建国军"和特务组织﹐在其辖区内实行法西斯统治﹐捕杀抗日爱国人士。配合日本对重庆国民政府进行诱降,妄图瓦解抗日民族统一战线。1941年3月,成立清乡委员会,集结大批伪军伙同日军实行反共清乡,妄图消灭坚持敌后抗战的新四军和游击队。在经济上,滥发纸币,圈占土地,“委托经营”某些工矿企业﹐强征粮棉,实行物资统制,并收取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还公然开征鸦片捐。在文化教育上,推行“新国民运动”,施行奴化教育。在外交上,1941年11月,追随日本参加《国际防共协定》,1943年1月,对英国﹑美国宣战,号召效忠日本盟邦。同年11月,又伙同伪满洲国和[[泰国]]﹑[[缅甸]]﹑[[菲律宾]]等国的伪政府签订《大东亚共同宣言》,为日本建立“大东亚共荣圈”摇旗呐喊。1944年11月﹐汪精卫在日本病死﹐其位由陈公博继任。
1948年5月20日经国民大会选举出蒋中正为第一任中华民国总统后,组建中华民国政府(包括一府五院)。国民政府主席一职也改为总统,国民政府改制为总统府,国民政府至此走进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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