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0
次編輯
變更
黄志千
,→人物简介
抗日战争胜利,他进入密歇根大学航空研究院攻读力学。1946年9月,南京国民政府与英国格洛斯特飞机制造公司签订了合作设计喷气式战斗机的协议,黄志千等一行遂转赴英国参加设计工作。在此期间他认真研究了英国的"流星"型先进战斗机和EI44型喷气式战斗机的技术资料,直接参加了机身后段的结构设计。通过这次设计工作使他受益匪浅,为他后来设计歼击机提供了技术借鉴和宝贵的实践经验。
1949年4月,黄志千乘船离英,途经[[孟买]]、[[新加坡]]、[[香港]],并经朝鲜 [[ 仁川 ]] ,于6月回到天津。归国后,黄志千在华东军区航空工程研究室立即投身于建国初期航空工业建厂计划的草拟工作,并负责修建 [[ 福建省 ]] 建瓯机场。1951年7月,他调任沈阳飞机制造厂设计科代理科长,负责抗美援朝作战飞机МИГ-9和МИГ-15的修理工作。
1954年9月,黄志千担任航空工业局第一技术科设计组组长,协助科长组织、领导和管理各飞机制造厂的设计工作,并为修理Лa-9飞机配制机翼进行静力试验作技术指导。1956年初,他参加了我国科学技术十二年发展规划的制定。同年8月,我国在沈阳组建第一个飞机设计研究室,黄志千被任命为该室的副主任设计师。他与其他设计师领导共同领导了设计室的创建工作,并成功地设计了歼教-1型喷气式教练机。随后,他又参与组织领导了初教-6型初级教练机和强-5型强击机的总体方案设计。
1961年8月,航空研究院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成立,黄志千被任命为总设计师。他同其他领导人一起,组织领导了我国第一个飞机设计研究所的创建工作,并为"歼-8"型高空高速歼击机的研制成功奠定了技术基础。
沈阳飞机设计室成立后的第一个任务是高亚音速喷气式教练机"歼教-1"型飞机的设计。他提出该机的性能应与世界同类飞机相当,材料应立足于国内;最大飞行速度为700~800公里/小时,航程约1000公里;飞机升限大于12公里,机体为全金属结构,前三点式起落架;两侧进气,双座,梯形下单翼的总体气动布局。实践证明,由他负责审查的主要结构图纸和气动、强度分析报告,经静、动力试验和试飞验证,计算分析数据和试验数据基本一致。歼教-1型飞机从1956年11月开始设计,到1958年7月前飞上天,只用了1年9个月的时间。其研制周期比 [[ 日本 ]] 、 [[ 波兰 ]] 、 [[ 捷克斯洛伐克 ]] 同时代教练机的研制周期都短。
飞机设计研究所成立后,黄志千又领导了对米格-21型飞机的仿制及预研工作。他坚决贯彻"仿制、摸透、到自行设计"的方针,及时组织了反设计及预研工作。在对米格-21型飞机的系统原理、成品附件及试验方法等研究的同时,又对美国飞机残骸中的附件进行了对比分析研究。这都为由仿制实现自行设计的战略转移和歼-8型飞机的自行设计作了技术储备。1964年7月,他与徐舜寿一起作了"62式(米格-21型)飞机设计工作中的主要技术问题和研究计划"的技术报告,总结了"摸透"工作中的成果与经验,在他们的组织领导下,使我国的航空工业稳步地迈上了自行设计马赫数为2倍音速歼击机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