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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于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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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淳于越'''原为齐国博士,秦统一六国之后入秦,任仆射(音púyè),是太子 [[ 扶苏 ]] 的老师,授博士一职。
(博士,古为官名。秦汉时是掌管书籍文典、通晓史事的官职,后成为学术上专通一经或精通一艺、从事教授生徒的官职。如明代初期,[[朱允炆]]曾封[[方孝孺]]为“文学博士”等。)
公元前213年,始皇三十四年, [[ 秦始皇 ]] 在咸阳大宴群臣,一场影响未来的大辩论也就此开始。在宴会之上仆射 [[ 周青臣 ]] 进颂曰:“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史载“始皇悦”
博士淳于越向始皇进言“臣闻殷周之王千馀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意思是“我听说殷朝、周朝统治天下达一千多年,分封子弟功臣,给自己当作辅佐。如今陛下拥有天下,而您的子弟却是平民百姓,一旦出现象齐国田常、晋国六卿之类谋杀君主的臣子,没有辅佐,谁来救援呢?凡事不师法古人而能长久的,还没有听说过。刚才周青臣又当面阿谀,以致加重陛下的过失,这不是忠臣。”淳于越借此机会又将分封制提了出来,认为不实行分封制无法使帝国长久存在。
秦始皇命令众臣商议,此时作为郡县制首要倡导者的 [[ 李斯 ]] 站了出来。进言道:“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李斯]]和淳于越是一对好兄弟, [[秦始皇]]三十四年( 公元前213年)置酒咸阳宫时,他建议实行分封,以为“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遭丞相李斯驳斥。淳于越舍生取义,与诗书共存亡,死得坦然;李斯保住了禄位,却遭受天下读书人的唾骂。
当时身居相位的李斯,为了迎合秦始皇统一言论的需要,上表焚书,当即遭到太子老师、博士淳于越的反对。李斯意识到,焚书之议势在必行,却又担心性格耿直的淳于越强谏惹祸,想方设法劝导他,可是淳于越还是触犯了律令。在李斯的袒护下,淳于越免于死罪,革职回乡。为了保护储君,在回乡路上,他又为扶苏代言,泣血上表,谏阻焚书,终于招来杀身之祸。在刑场上,监刑官李斯和死囚淳于越互吐心声,阐明各自的人生观。
[[File:淳于越.jpg|缩略图|左|[https://i04piccdn.sogoucdn.com/2ca6299069e85788原图链接][https://pic.sogou.com/d?query=%B4%BE%D3%DA%D4%BD&st=255&mode=255&did=18#did17来自搜狗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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