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3,751
次編輯
變更
無編輯摘要
==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省级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省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省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 <ref>[https://www.sohu.com/na/460970463_120207161 党史 | 国民经济和政治关系的调整] ,搜狐,2021-04-15 </ref> 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五)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 <ref>[https://www.sohu.com/a/310088742_162758 “一带一路”:源于中国,属于世界] ,搜狐,2019-04-24 </ref> ”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调控、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省级预算内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