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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丁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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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丁仁'''(1983年7月1日出生)為台灣職業棒球選手,守備位置為投手,曾經效力於中華職棒[[兄弟象隊]],少數未捲入2009年黑象事件的兄弟隊投手,堪稱職棒界的清流。
葉丁仁在中華職棒2005年底選秀會上,第一輪被兄弟象選中,但 葉丁仁在 選秀 會隔日其 前一晚已 美職 紅襪 球團 簽約, 加入 告知兄弟 ,導致兄弟象選中卻無法簽人的狀況 ,即為「葉丁仁事件」 ;2007年2月2日遭到紅襪球團釋出,與象隊簽下合約 。兄弟球團不滿其選秀後與國外球團簽約的舉動, 使聯盟修改內規,為新人選拔辦法第104條 因此中職設立「 違反契約交涉權 之球員」條款 ,俗稱「葉丁仁條款」。2007年2月2日遭到紅襪球團釋出,與象隊簽下合約。
其中,在2011年 04月20日於新莊棒球場先發對戰興農牛隊,完投九局無失分,堪稱個人職棒生涯代表作。連當時興農牛隊的[[林益全]]都盛讚葉丁仁的球很難打。
之後,葉丁仁在兄弟象隊待了七年,直到2013年 12月26日與隊友[[林育鴻]]、[[黃梓育]]、[[石彥緯]]等遭象隊釋出。共留下8勝27敗,防禦率5.86的投手成績。
 而所謂「違反契約交涉權之球員」條款載明,於選拔會議前同意參選之球員,經球團指名後,於3個月內逕與國外職業球團簽約者,該球員自返國提出加入本聯盟之申請日起,原指名球團在3個月內仍保有該球員之契約交涉權。 而之後的Lamigo桃猿[[王溢正]]是符合「違反契約交涉權之球員」的第2人,他在2008年代訓選秀被Lamigo桃猿前身LaNew熊選中,經過1年代訓後被球團指名留用,但王溢正在2009年11月加盟日職橫濱隊,LaNew熊因此擁有王溢正返台之後的3個月優先議約權。王溢正在2013年5月29日被橫濱隊釋出,6月20日與Lamigo桃猿簽約加盟。 而值得一提的是[[倪福德]]。他本是中信鯨球員,由於球隊解散後參加2008年12月31日舉辦的特別選秀會,被兄弟象選中,但他卻與美職老虎隊簽約加盟,成為中職第3位「違反契約交涉權之球員」。他在2014年9月中返台,9月18日向中職提出加盟申請,中信兄弟接手兄弟象承接優先3個月議約權的權利,最後加盟破局,成為第1位「違反契約交涉權之球員」返台加入原球團失敗的球員。 中職在倪福德之後,目前已無「違反契約交涉權之球員」,然而未來的事青很難說,還是會有球員再成為「違反契約交涉權之球員」。<ref> [httphttps://geppyxxsports.pixnetettoday.net/blog/postnews/30670442-%E7%90%83%E5%A8%81%EF%BC%9F%E7%90%83%E4%B8%8D%E5%A8%81%EF%BC%9F%EF%BC%8D%E8%91%89%E4%B8%81%E4%BB%81%E9%9B%9C%E8%AB%87%E3%80%82 440546 球威?球不威?- 中職/倪福德事件結束 中職暫無「 葉丁仁 雜談。]條款」球員</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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