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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丁仁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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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丁仁(1983年7月1日出生)為台灣職業棒球選手,守備位置為投手,曾經效力於中華職棒兄弟象隊,少數未捲入2009年黑象事件的兄弟隊投手,堪稱職棒界的清流。

葉丁仁在中華職棒2005年底選秀會上,第一輪被兄弟象選中,但葉丁仁在選秀前一晚已與美職紅襪隊簽約,但未告知兄弟象,導致兄弟象選中卻無法簽人的狀況,即為「葉丁仁事件」。兄弟球團不滿其選秀後與國外球團簽約的舉動,因此中職設立「違反契約交涉權之球員」條款,俗稱「葉丁仁條款」。2007年2月2日遭到紅襪球團釋出,與象隊簽下合約。

其中,在2011年 04月20日於新莊棒球場先發對戰興農牛隊,完投九局無失分,堪稱個人職棒生涯代表作。連當時興農牛隊的林益全都盛讚葉丁仁的球很難打。

之後,葉丁仁在兄弟象隊待了七年,直到2013年 12月26日與隊友林育鴻黃梓育石彥緯等遭象隊釋出。共留下8勝27敗,防禦率5.86的投手成績。


而所謂「違反契約交涉權之球員」條款載明,於選拔會議前同意參選之球員,經球團指名後,於3個月內逕與國外職業球團簽約者,該球員自返國提出加入本聯盟之申請日起,原指名球團在3個月內仍保有該球員之契約交涉權。

而之後的Lamigo桃猿王溢正是符合「違反契約交涉權之球員」的第2人,他在2008年代訓選秀被Lamigo桃猿前身LaNew熊選中,經過1年代訓後被球團指名留用,但王溢正在2009年11月加盟日職橫濱隊,LaNew熊因此擁有王溢正返台之後的3個月優先議約權。王溢正在2013年5月29日被橫濱隊釋出,6月20日與Lamigo桃猿簽約加盟。

而值得一提的是倪福德。他本是中信鯨球員,由於球隊解散後參加2008年12月31日舉辦的特別選秀會,被兄弟象選中,但他卻與美職老虎隊簽約加盟,成為中職第3位「違反契約交涉權之球員」。他在2014年9月中返台,9月18日向中職提出加盟申請,中信兄弟接手兄弟象承接優先3個月議約權的權利,最後加盟破局,成為第1位「違反契約交涉權之球員」返台加入原球團失敗的球員。

中職在倪福德之後,目前已無「違反契約交涉權之球員」,然而未來的事青很難說,還是會有球員再成為「違反契約交涉權之球員」。[1]


視頻

葉丁仁遭象隊釋出 捨不得外加不甘心

外部連結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