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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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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宣'''({{Bd|596年||667年}}),俗姓錢,[[唐朝]]吳興(今浙江湖州市)人。一說丹徒(今江蘇省鎮江市丹徒區)人,生於長安。為[[漢傳佛教]][[律宗]][[南山宗]]初祖,初依智首律師聽習律藏。纔得一遍、便欲歸山坐禪。和尚教曰:「戒淨定明、慧方有據;始聽未閑、持犯焉識。」又往聽律十遍、復欲坐禪。和尚曰:「更聽十遍、可遂汝心。」又往律筵、依位伏業。時首律師命令覆講、始不敢受、辭不獲已、方乃覆文。聽二十遍、時經六載。道宣律師居終南山、後世因稱其撰述曰南山律。南山以法華涅槃諸義、而釋通四分律。貫攝兩乘、囊包三藏、遺編雜集、攢聚成宗。其撰述最著者、為《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四分律含註戒本疏》、《四分律隨機羯磨疏》,世稱為「南山三大部」。與玄奘大師(602年-664年)同期聖僧。

== 生平 ==
道宣15岁于[[日严寺]]出家,20岁到[[大禅定寺]]受[[具足戒]],先后依止[[智顗]]、[[智首]]律师钻研律学。之后四方参学。唐[[武德]]七年(624年),道宣结庐[[终南山]],居[[净业寺 (终南山)|净业寺]]。此后四十余年,除被礼请参加[[玄奘]]法师在长安的译场外,均在净业寺潜心[[禅定]],研究律学。后人因他长期居于终南山,并在净业寺树立律学范畴,即称他所传弘的《四分律》学为[[南山宗]],并称他为南山律师。

乾封二年(公元667年)入寂。[[唐懿宗]][[咸通]]十年(公元869年)特[[谥号]]「澄照」。

道宣门下有受法传教弟子千人,相继阐扬他的遗教弘化最盛,朝野崇奉,南山一宗风行更广。至今中国出家僧徒,还大多以他的《四分律》学为行持的楷模。

== 佛学贡献 ==

道宣著述颇丰:所著《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四分律删补随机揭磨疏》、《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疏》、《四分律比丘尼钞》、《四分律拾毗尼义钞》称为[[南山宗]]五大部;另其所著之《[[续高僧传]]》、《[[广弘明集]]》等,均为佛教文史学上的重要名著。道宣的学说可详见于[[南山宗]]。另外還有《量處輕重儀》。

道宣为维护佛门的地位也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唐[[李渊]]、[[李世民]]、[[李治]]三代,奉行比较开明政策建立大唐帝国后,为维持统治地位,对日益壮大的佛教采取高压政策。唐高宗李治时,敕令僧人跪拜君亲。为维护佛门的地位与律仪的纯粹,道宣率弟子多次与皇权周旋,终于护法成功,迫使高宗收回了敕令。

== 参看 ==
{{wikisource author}}

*[[律宗]]
*[[南山宗]]

== 外部链接 ==
*[http://www.fozang.org.tw/mag_article.php-id=209.htm 道宣所揭示的──中國佛教之禪觀]

{{Authority control}}
[[category:596年出生|D道]]
[[category:667年逝世|D道]]
[[category:唐朝人|D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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