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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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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box person
| 姓名 = [[曹濮生]]
| 圖像 = [[File:曹濮 生1生.jpg|缩略图|center居中|[httphttps://pic5p1.nipicssl.qhmsg.com/20100111dr/270_500_/4125101_111120055643_2t0167b0a487825bc45b.jpg ?size=159x200 原图链接]]]
| 圖像說明 = 河南省粮食局局长
| 出生日期 = 1952年10月
| 知名作品 = 曾任濮阳市经委、财委副主任,南乐县人民政府县长,中共南乐县委书记,濮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共新乡市委政法委书记,河南省粮食局局长、党组书记等职。
}}
==人物履历==
*1970.12——1975.05,新疆军区疆字九一四部队服役;
*1975.05——1978.09,转业到河南省濮阳县化肥厂工作;
*1978.09——1982.08,在郑州大学经济系学习;
*1982.08——1983.02,河南省安阳地区计划委员会综合计划科科员;
*1983.12——1985.08,河南省濮阳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1985.08——1986.06,河南省濮阳市财贸委员会副主任;
*1986.06——1992.06,河南省南乐县委副书记、南乐县人民政府县长;
*1992.06——1993.12,中共河南省南乐县委书记;
*1993.12——1998.12,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1998.12——2002.08,中共河南省新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2.08——2006.02,中共河南省新乡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2006.02——2011.06,河南省粮食局局长、党组书记。
==职务任免==
2011年6月13日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免去河南省粮食局局长职务。
==贪污受贿==
2011年5月份,曹濮生被河南省纪委“双规”。
2014年8月8日,曹濮生案一审公开宣判:曹濮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涉案赃款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14年11月26日,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