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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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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图书馆'''坐落于星沙文化中心内,地处开元东路以北、望仙路以南,东五线与东六线之间,西邻 [[ 长沙县 ]] 政务服务中心与商务写字楼,北靠档案馆,南与文化艺术中心、市民健身中心相呼应, [[ 地理位置 ]] 优越,交通辐射便利。新图书馆外观造型简洁明快,充满现代气息。室内空间布局采用无障碍、大开间布局和全开架阅览,营造出“人在书中,书在人中”的阅读环境。
==基本介绍==
长沙县图书馆坐落于星沙文化中心内,地处开元东路以北、望仙路以南,东五线与东六线之间,西邻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与商务写字楼,北靠档案馆,南与文化艺术中心、市民健身中心相呼应, [[ 交通 ]] 辐射便利。新图书馆外观造型简洁明快,充满现代气息。室内 [[ 空间 ]] 布局采用无障碍、大开间布局和全开架阅览,营造出“人在书中,书在人中”的阅读环境。
遵循“ [[ 平等 ]] 、免费、无障碍”的办馆理念,新馆实行免费开放,常年举办讲座、培训、展览、阅读推广等文化特色活动;并利用先进设施设备,创新服务方式,塑造文化品牌,打造一个传播知识、启迪智慧、信息交流的 [[ 信息化 ]] 、网络化、智能化<ref>[https://www.sohu.com/a/364980175_120439173 智能制造发展的三个阶段: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 ,搜狐,2020-01-06</ref>多元文化平台。在这里,可以看书、创作、听音乐、看电影、举办展览、参加沙龙……这里是一个可以让读者在此放松、消遣、 [[ 学习 ]] 、交流、思考的地方,一个能够为平凡生活增添意义的地方,一个具有独特魅力的、深受社会各界和公众喜爱的公共文化空间。
没有阅读门槛,留住阅读脚步,承载阅读精神,打造全民阅读推广枢纽,筑牢公共图书馆这座城市“精神地标”,构建和谐书香星沙,长沙县图书馆人一直在努力。
==展厅展馆==
全馆总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 [[ 设计 ]] 藏书总量为100万册,现有藏书60万册(涵盖全国百佳出版社近三年来所出版的新书)、电子图书100万册、大型数字资源库16个。馆内90%以上面积对公众开放, 设置阅览座位1300个,每天可容纳4000人阅读。主要设有儿童借阅室、 [[ 青少年 ]] 借阅室、报刊杂志<ref>[https://www.sohu.com/a/341876845_267969 报刊杂志中报刊与杂志之间的分类及区别],搜狐,2019-09-19</ref>阅览室、产业信息借阅区、新书速递区、自科文献借阅室、社科文献借阅室、专题文献借阅室、体验式视听室、外文文献借阅室、电子阅览室、众创空间、视障文献借阅室、多媒体教室、24小时自助借还。馆内实现无线宽带 [[ 网络 ]] 全覆盖,并提供各种数字资源无限制免费浏览、下载服务。
==实用信息==
外借图书须持本人具有相应外借功能的长沙县图书馆读者证。
读者证:押金100元的B1级读者证,每次限借 [[ 中文 ]] 图书总量不超过5册(含分馆中文图书5册);押金200元的B2级读者证,每次限借中文图书总量不超过10册(含分馆中文图书10册)。书刊借期均为30天。所借图书可续借1次,续借期为30天(自续借操作执行日期加30天计算)。
读者证初始密码为本人身份证 [[ 出生 ]] 年月日(如:19850207)。
读者证可在图书馆二楼大厅设置的自助办证机上办理。
图书借还在各阅览区自助借还书机和二楼大厅的自助借还书机办理。
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 [[ 微信 ]] 公众号关注,即可进行以下操作:在“微服务大厅”,可绑定、解绑图书借阅证,查找图书、续借图书、查询个人借阅信息;在“云馆藏”,可在线阅读热门书籍,聆听正版音乐;在“服务指南”,可查看总分馆 [[ 地图 ]] ,并了解新书动态。
办理借阅手续后,应仔细检查书刊是否有掉页、刻画、污损等情况,如发现应立即声明并请 [[ 工作 ]] 人员盖章。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情况,由借书人负责赔偿,按违规处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如果所需文献本馆未收藏,可在我馆联机公共检索目录查询 [[ 系统 ]] (OPAC)查寻该文献所在馆藏地点,并到该分馆办理馆际互借手续。
===续借须知===
读者凭本人读者证(在有效期内,且无欠费记录)可通过 [[ 电话 ]] 、微信或网站三种方式办理续借。
每册图书仅限续借1次,续借期为30天,即在续借操作执行日期起加30天计算;借阅手续办理当日对所借 [[ 图书 ]] 提交续借请求无效。
节假日闭馆时,读者可前往24小时自助 [[ 图书馆 ]] 自助完成图书的借还及续借手续。
===阅览须知===
专题文献阅览室、报刊 [[ 杂志 ]] 阅览室的书刊资料和电子阅览室的光碟仅供室内阅览。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携出室外,私自将书刊资料或仪器设备夹带出室者,按偷窃行为处理。
阅览开架图书,每次限取4册;阅览开架报刊,每次限取1种/1年;音像 [[ 资料 ]] ,每次限取一盒。所有文献资料使用完毕后,应放在指定地点或阅览座位上,请勿自行归架。
阅览基本书库、过刊室书刊资料,须在本馆联机公共目录查询 [[ 系统 ]] (OPAC)中检索书目并提交索书单发送请求,由工作人员提取书刊资料。
复制书刊资料,须填写复制申请单并承诺遵守着作权法,在指定地点办理复制手续,复制后请立即归还。 [[ 读者 ]] 复制书刊资料请在自助复印机处复印。(详情请参考自助复印机使用办法)
===违规处理办法===
逾期
外借书刊逾期归还者须交纳逾期违约金:中文书刊0.10元/册/日。(读者可持读者证在自助办证机自行充值并扣除相应逾期违约金,自助办证 [[ 设备 ]] 可识别金额为10元、20元、50元、100元。)
文献遗失
[[ 遗失 ]] 本馆书刊者应立即声明,限期1个月购买完全相同的同版图书(或经同意后用新版图书)抵赔,并另缴条码芯片加工费10元,在此期间不能外借图书。否则按以下标准交纳赔偿金:
(一)1949年以前的善本、珍本等书刊,按目前国家 [[ 文物 ]] 市场估价进行赔偿。
(二)1950年-1977年的书刊,按原价2倍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数赔偿。
(三)1978年-1990年的书刊,按原价乘以 [[ 出版 ]] 至今的年数赔偿。
(四)1991年-2010年的书刊,按原价3—5倍进行赔偿。
(六)进口原版外文书刊,按原价的2倍赔偿,另加10元加工费。
(七)成套多卷本,遗失其中1册或数册,按全套 [[ 价格 ]] 予以赔偿,赔偿后不得索取其他卷册。每册有单价,且复本较多,按单册价格的相应倍数赔偿。
(八)未标明价格的书刊 [[ 资料 ]] ,参考同类书刊资料的价格赔偿。
(九)遗失书刊支付赔偿金后找回原文献的,在一个月内凭原赔偿金收据退回所赔款额,但仍须交纳从支付赔偿金日至归还文献日的逾期违约金。逾期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污损
对批划、涂改、污损普通书刊资料者, 根据情节轻重按每处赔偿5元,对图书污损严重影响阅读者,按遗失 [[ 文献 ]] 的赔偿办法交纳赔偿金。
丢失或污损条码、磁条、芯片,影响借阅操作的,收取条码、磁条、芯片加工费10元。
损坏或遗失图书所附 [[ 光盘 ]] 的,每张光盘需缴赔偿金10元。
对批划、涂改、污损特藏文献者,按以下标准赔偿:
保存本、 [[ 民国 ]] 时期出版的文献、珍贵文献按批划、涂改、污损普通文献赔偿标准2倍赔偿。
批划、涂改、污损普通 [[ 古籍 ]] 、善本文献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条款处理。
撕割
偷窃
未办理借阅手续,将馆藏文献(书刊光碟等)擅自携带出馆者,一经 [[ 发现 ]] ,按偷窃文献论处。除追回被窃文献外,偷窃文献者按文献原价的10倍交纳赔偿金。情节严重的,送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其他相关规定==
读者需认真仔细操作自助办证、自助借还 [[ 设备 ]] ,除设备自身出现故障外,均由读者自行承担后果。
对于以上违规行为中,拒不交纳违约金、赔偿金者,本馆有权视情节轻重予以提醒、警告、置停读者证(三个月、半年、一年、两年),注销读者证(押金折抵赔偿费用),通报所在单位或所在社区基层 [[ 组织 ]] ,直至送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长沙县图书馆所有。
==历史沿革==
新中国成立之初,县 [[ 政府 ]] 将原县民众教育馆改为县人民文化馆,内设图书室。到1964年,成立县图书馆,与县文化馆分设。
1966年“ [[ 文化大革命 ]] ”开始,县图书馆曾一度停办,到1972年恢复时又与县文化馆合并,同时迁往高塘岭,1975年再度与县文化馆分设时又搬回榔梨原址。
1996年县城搬迁到星沙时,县图书馆与县文化馆在星沙合建的宿舍楼竣工后,县图书馆搬到星沙。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 [[ 图书馆 ]] 办公楼一直未能动工兴建。县图书馆先后在文化公园文化馆商业门面、县实验中学(当时称维汉中学)、二区民房和县广电局附二楼办公。
随着县域经济的不断发展,县图书馆的建设已进入规划 [[ 设计 ]] 阶段,县财政拨给县图书馆的购书经费已由2001年的2万元/年增加到2008年10万元/年。 按照国家文化部关于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的部署,2007年,长沙县图书馆作为全国100个试点县之一,已建设好县级支中心和乡镇基层服务点,实现了 真正意义上的文化信息资源与全国联网。2008年,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局的部署,开始实施一村一个“ [[ 农家书屋 ]] ”建设,2008年已建好5家,2009年已建 好26家。这些重要工程的实施建设,为基层特别是农村图书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希望。
也可以说,县图书馆的从无到有、从弱渐强的成长过程,从一方面反映了长沙县的文化史,虽峰回路转,但光明在前。党中央发出的建设 [[ 社会主义 ]] 新农村的进军号 令,以及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也为农村图书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保证。只要我们的各级领导和全体图书工 作者坚持以马列主义、 [[ 毛泽东思想 ]]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文化工作“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以培养有理 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努力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努力为祖国的现代化建 设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努力为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全面建设 [[ 小康 ]] 社会进程提供强有力和思想保证的智力支持,农村的图书事业就大有希望,我们就能创造出更加辉煌的业绩,迎接更加辉煌的未来。
长沙县图书馆成立之初位于长沙县东部榔梨镇下正街。馆址榔梨镇,东接高塘乡,南滨浏阳河,西与郊区东岸乡接址,北与榔梨乡相邻。距长沙市15公 里。榔梨区公所、榔梨镇、榔梨乡人民政府均设于此,乃榔梨区 [[ 政治 ]] [[ 经济 ]] 、文化中心。解放后,榔梨镇曾一度为长沙县人民政府驻地。1951年,长沙县文化馆 和长沙县税务局同设于榔梨镇“慈善堂”内,前栋属县文化馆馆舍,后栋系税务局用房,因两家业务矛盾,不久,税务局迁出。此后,“慈善堂”旧址纯属县文化 馆。1952年县文化馆建立图书室,添置图书1000余册,由李淑云同志兼管,后又换了几个管理员,直至1964年8月。
1965年9月湖南省文化局批复单独建制长沙县图书馆,下拨开办费一万元,9月22日长沙县图书馆筹建领导小组正式成立,由县文教科易俊芬科长 任组长,黄照山、谭敏衡、贾安民、吴正之、童曼之、刘国维等组成筹建小组,配备谭敏衡、贾安民、周树其三人为专职 [[ 干部 ]] ,谭敏衡任长沙县图书馆首届副馆长。 (社教运动中贾安民被极“左”路线清退回家,县文教科调胡桂华来馆工作。)馆舍仍设在县文化馆内,前栋约80㎡的平房作为书库、阅览、外借处的业务用房,二栋 三间共约60㎡的破烂木板楼房作三个工作人员宿舍,其他公用房屋全与县文化馆共用。它的机构是对外两块牌子,对内一个摊子,统一由一个党支部 [[ 领导 ]] ,财经、 人员编制分家,工作有分有合,直至1980年5月。
县图书馆前身名县文化馆图书室。单独建制后,县文化馆将图书室4158册图书全部移交给县图书馆,其中清理提存192册,实际能流通的图书计 3966册。建馆后先后购置7000元图书共30586册,分设“阵地书库”和“农村书库”,同时添置书架6个,卡片箱4个,办公桌2张,木床3个。阵地 藏书采用《中小型分类法》,农村书库采用《人大法》分17大类。筹备期间 [[ 长沙市 ]] 文化局在市湘剧二团调来六位老艺人与馆员一道,花了一个月 [[ 时间 ]] ,将三万余册 图书整理加工完毕,借至全县18区84社(镇)文化站,并于十月中旬建立了大托区中心书库,并建立了洞井、南托、大托三个公社图书交换站和48个大队流通 站,图书小组466个,借往农村的图书近二万册,发展阵地读者200人。
县图书馆建馆整整一年,即到了1966年9月,文化大革命席卷长沙。次年,县馆成了组织“ [[ 青年 ]] 近卫军浏阳河战团文攻武卫指挥部”的驻地。一万 余册图书几乎丢失、偷盗过半,经全馆人员竭力抢救幸存图书不上6000册, [[ 农村 ]] 流通的二万余册图书流失一空,图书馆保存文化遗产的职能遭到毁灭性的破坏。 当时武斗不休,内乱加剧,县馆被迫闭馆停办,直至1975年6月。
停馆期间,县图书馆通过县文教局向省、市文化局请款改建馆舍。1968年省文化局拨款二万元,县馆由谭敏衡同志负责基建 [[ 工程 ]] ,将前栋平房改建成 一层水泥预制板楼房,楼上约110㎡作为书库,楼下一间约40㎡为阅览室,另一同样大小房间作外借处。同时县馆添置了书架12个,阅览桌9张,目录柜2 个,期刊架2个。
馆舍刚改建竣工,1969年县革命委员会决定将县电影管理站迁驻县文化、 [[ 图书 ]] 两馆,同年两馆撤除建制,人员全部下放劳动和进“五七干校”,或调至其他单位工作,仅留文化馆粟云同志驻馆保管财产。
1972年,县革委决定恢复文化馆、图书馆。并将馆址迁往高塘岭(现望城县城关镇)原长沙县委党校校部。将谭敏衡从莲花区文教办调回。
1973年,县委组织部调方伟同志到图书馆,为县馆恢复 [[ 开放 ]] 采编图书。同时,临时雇请了杨炳辉、李立宪等六位热爱图书工作的读者,在谭敏衡同志指导下开始清理刘少奇主席的书籍,大批地清理了林彪、陈伯达反党集团的毒草书籍,当时称之为清“刘毒”与清“林毒”。
1974年10月“批林批孔”运动结束之前,县委组织部调马若兰来图书馆工作。1975年4月,县文化馆、图书馆从高塘岭搬回榔梨原址,并将何 立准从文化馆转至图书馆工作。此时,县图书馆基本定编为四人,仍由县文化馆馆长谭敏衡负责抓图书馆 [[ 工作 ]] 。同年4、5、6三个月,全馆人员连续作战,将新旧 二万多册图书分编加工完毕,于七月正式恢复阵地开放。发放借书证300个,建立农村流通点84个。
1976年4月,省文化局在醴陵县召开全省普及农村三级图书网现场会,参观了板杉公社和竹花山大队及该大队各生产队图书室。长沙县文化馆馆长张 伯林同志参加了会议。会后,中共长沙县委宣传部以长宣(1976)02号“关于以 [[ 阶级斗争 ]] 为纲,建立三级图书网的意见”的文件,发至全县各社(镇)。五 月,由县文化局牵头,组织县图书馆、县文化馆、县新华书店三家共10名干部在果园公社党委领导下,短短一月内,在全社16个大队、7个社属企 [[ 事业单位 和 184 ]]和184 个生产队全部建立了图书室。购书经费达6000多元,购买新书34750多册,新置书柜87张,为全县普及三级图书网现场会的召开奠定了良好的基 础。但当时正值“四害”横行,政局不定之时,受“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的严重干扰破坏,全县培养的这个三级图书网的先进典型也随之夭折。
1976年9月,县文教局分配两名“湘江师范”毕业的同志来馆 [[ 工作 ]] ,王明惠担任文化、图书两馆会计,黄自奇分工图书馆业务辅导。
1977年5月,县委组织部任命欧阳正坤为长沙县图书馆馆长、兼文化、图书两馆党支部书记。同年县图书馆经费独立核算。并将果园公社金龙大队办 的图书馆重点转移到金江大队。该大队党支部十分重视图书 [[ 工作 ]] ,每年拨款300元办图书室,新置书柜40张,藏书1800多册,读书活动经常,举办了农民业 余夜校。县委宣传部连续两年组织全县宣传文教战线领导同志现场参观。1978年,该图书室迎接了省、市、县、区群众文化工作大检查,评为先进集体。县图书 馆曾两届专程带领全县图书管理员学习班的学员前往参观。省、市图书馆领导同志也曾多次前往指导工作。 [[ 南京 ]] 、成都等省市文化部门的领导也不远千里来该大队图 书室参观。
1976年10月, [[ 党中央 ]] 一举粉碎祸国殃民的王、张、江、姚反党集团以后至1977年10月止,县馆根据省市图书出版部门和新华书店清理“四人 邦”毒草图书目录,清理提存了有关批林批孔、儒法斗争史、学小靳庄等方面的书籍共25000多册,是图书馆有史以来清理图书时间长、清理书籍多、造成 书卡账乱的一次。给县馆的业务整理带来了艰巨而繁重的任务。
1978年国务院批准恢复望城县建制。长沙县委决定县图书馆不予分搬。图书、财产一律不动,仅将黄自奇分到望城县文化馆,县图书馆仍保持五个 [[ 工作 ]] 人员。
1979年,县委宣传部抽调欧阳正坤馆长去开慧公社任三分之一工作队副队长,县图书馆仍由县文化馆谭敏衡副馆长抓全般工作,四月,唐镛同志调图 书馆。5、6两月,县文教局又调来三位错划右派的同志来馆工作。罗应卿、邓敏捷如期到职,杨名山留县搞 [[ 文物 ]] 和农运调查。此时,县图书馆由原来的5个人增加 到9人。
1980年,县委宣传部决定将文化馆、图书馆建制彻底分家,各行其事,行政、业务财经互不相关,党支部分设两个,从此,长沙县图书馆才得以正 名,此举乃县图书馆历史的转折点,新的 [[ 里程碑 ]] 。五月,县委宣传部秘书组组长罗金树同志(现任宣传部副部长),县文化局副局长杨益村同志与县文化馆谭敏衡副 馆长,县图书馆欧阳正坤馆长共商分家之事。经协议,县图书馆业务用房不变,设备财产不动,两馆工作人员宿舍家具仍各归原主,其他公用房屋两馆共用,电话各 设账号,水电费用各半,此后,县图书馆才名符其实行使各项职权。这一年,县馆人事异动频繁,先后有邓敏捷、罗应卿、王明惠、方伟4人调出。同年元月和8 月,县组织部人事局又从果园公社、五美公社 [[ 教师 ]] 队伍中调来谭文恺、陈智广两同志,县馆当时定编7人。
县图书馆馆舍条件极差,阵地辅导书库、阅览室冬天当北风, [[ 夏天 ]] 像蒸笼,停电像暗室。为改善和增加图书业务用房,1981年由县文化局出面向县房 产公司租佃原榔梨区供销社修秤门市部一栋约150㎡房子,每年付房租费700元。同年5月,县文化局拨款2000元,将前栋原门市营业间维修一新,改建成 有50㎡能容纳50个座位的成年人综合阅览室。
1981年5月,遵照党中央“全党全社会都来重视 [[ 儿童 ]] 和少年的健康成长”和关于“建立少年儿童图书馆(室),组织和引导广大少年儿童多读书、读 好书,是促进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的指示精神,县馆迅速行动,腾出一间约16㎡的 [[ 办公室 ]] ,设置少年儿童阅览室和外借处,并配备陈智广为少 年图书工作专干。从此,县馆正式开辟成两个阵地,为发展少年儿童图书事业布下了基石。
1982年4月,长沙县委抽调欧阳正坤馆长到县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办公室搞专案工作。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局指定何立准临时负责县馆行政、业务 工作。五月,由团县委、县妇联、县教育局、县工农业教办五家联合倡议建立“长沙县农村 [[ 少年 ]] 儿童图书服务中心”,成为领导全县少儿图书馆(室)工作的组织机 构。这一倡议得到了党、政、军领导、各条战线、各界人士大力支持。 [[ 革命 ]] 前辈着名教育家我县五美乡的徐特立老人的儿媳徐乾同志,从北京寄来500元,以示对 家乡少年儿童的关怀;革命老人着名历史学家、文学家廖沫沙同志,捐赠图书200册,从首都寄往长沙,廖老家乡我县干杉公社建立少图中心时,他老捐款200 元,以表对家乡人民看书求知的关心;解放军驻长工程兵学校,以及学校全体指战员向我县少图中心热心资助,捐款93612元,全县为少图中心资助2800 元,献书2082册。建立了少年儿童图书服务中心,中心设在县图书馆。
为摸索发展我县乡(镇)少图服务中心的经验,县馆派杨名山等在高塘公社试点。1982年4月18日,我县第一个公社少年儿童图书服务中心在高塘公社诞 生。这一新生事物得到了省、市、县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和赞助。在省少年儿童图书馆具体辅导下,公社党委高度重视,公社团委、人武部、文教办、妇联、 文化站等部门紧密配合,协调努力,少图中心经常开展了多样读书活动,为全县各乡(镇)建立少图中心树立了榜样。中共湖南省委常委刘正同志(时任省委副书 记、省长)在省少儿图书馆第一副馆长陈慧中同志陪同下,于1982年10月20日视察了高塘公社少图中心,高度评价了少图中心的作用,并作了关于“努力发 展农村和城镇图书室”的指示。同年12月,省文化局以湘文办(1982)113号文件印发了这个讲话,发至全省城乡各乡(镇),推广高塘公社以办好少图中 心为突破口,进而把青年人以至成年人的读书学习风气带动起来的经验。同时题诗一首书赠高塘公社少图中心。诗曰:“稻熟书香桔味鲜,高塘处处更新颜,黄兴无 我谁为继,明日英豪今少年。”事后,中共长沙县委以长发(1983)33号文件,进一步强调了要努力发展农村图书事业,兴建一批新的少图服务中心,农村图 书事业的发展要以建立少图服务中心为突破口……。1982年12月,高塘公社少图中心被评为全国少年儿童图书馆(室)先进集体。县图书馆亦被评为全省少图 工作先进集体。1982年12月17日,高塘公社党委副书记商长安同志上北京出席了国务院文化部召开的全国少年儿童图书馆(室)表彰大会,并在人民大会堂 作了题为“建立农村公社少年儿童图书服务中心的初步体会”的大会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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