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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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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图书馆'''建于1957年。现有馆藏图书26万册,珍藏有《 [[ 四库全书 ]] 》<ref>[https://www.sohu.com/a/148616059_562249 《四库全书》的前世与今生],搜狐,2017-06-13</ref>一套,1949年至今的《文汇报》,《新华日报》各一套及3000卷古籍。其中“程大利捐赠图书馆”、“地方文献陈列室”为我馆特色服务窗口而享誉全省。建馆60年来, [[ 图书馆 ]] 始终坚持“读者第一,服务至上”、“一切为了 [[ 读者 ]] ,为了一切读者”的办馆宗旨,连续六届被评为“江苏省文明图书馆”、连续四届被评为“国家一级图书馆”。
==基本介绍==
沛县图书馆始建于1957年。建馆60年来,图书馆始终坚持“读者第一,服务至上”、“一切为了读者,为了一切读者”的办馆宗旨,连续六届被评为“江苏省文明图书馆”、连续四届被评为“国家一级图书馆”。2001年起,图书馆全面实行了 [[ 计算机 ]] 管理。2002年起与“江苏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联网,成为江苏省文化信息 [[ 资源 ]] 共享工程首批基层中心点。
==历史沿革==
[[ 民国 ]] 八年(1919年),沛县设立“沛县县立图书馆”,馆牌为 [[ 国民党 ]] 要员胡汉民题写。馆址先设在中山街路东,后迁至南潭街(今新生街50号)中山里。藏书近4000册,杂志20余种,报纸10余份。设有借书室、阅览室,计房3间。书刊除原有和自筹外,多为当时驻军所赠。罗采臣、张敬兰(女)先后担任馆长,管理员先后有房慕洲、王钦奭、李厚均等。脚夫陈殿岭,每月担书往返于区民众教育馆图书室。馆址门前设报亭一处,每日将最新《中央日报》张贴于内,供人观看。
民国初期,读者借书凭证借阅,因读书识字者不多,借书证任人索取,不收押金,读者只须在借书证上加盖某一商号戳证或由他人签名作保即可借阅。每次一证一人可借书一至两册,一周为限,期满续借。这种方法读者欢迎,可一旦图书破损或丢失, [[ 管理 ]] 人员为索回赔偿费尽周折与口舌。1930年张静兰(女)任馆长后改进管理措施,取消“保证人”,改为“保证金”,即读者办证交纳1元押金。1元钱为数不多,可在当时能购买20多斤小麦或做一身“洋布” [[ 衣服 ]] ,1元钱押金就把一般市民及中小学生读者拒之门外。对此,中学生读者张基愚投文《沛报》,批评张静兰这一做法。张读报气恼,找到 [[ 学校 ]] ,校方认为事出两怨不便过问,张又找到读者家长,家长表示歉意后,此事不了了之。不久图书馆又取消了“保证金”,改为“保证人”。
民国27年5月18日,沛城沦陷,图书馆关闭,图书散失。
[[ 国35 国]]35 年末(1946年12月)重建“沛县县立图书馆”,馆址在中山街南段路西,馆长张益甫,藏书近5000册。
1950年10月3日,沛县文化馆成立,内设“报刊阅览室”。1951年7月,文化馆扩大编制,调整人员,增加“图书借阅室”。
1956年10月,江苏省文化厅行文批准,“江苏省徐州图书馆沛县分馆”成立,(馆址今鼓楼街50号),隶属市图书馆,市馆派王大常、阮学义、张炳武三同志开展 [[ 工作 ]] ,王为负责人。馆舍为7间平房,藏书9000余册,报刊10余种,设有借书室、阅览室、儿童阅览室。
1957年3月,“徐州图书馆沛县分馆”移交给沛县人民委员会管理,更名为“沛县图书馆”。
1960年11月, [[ 国家 ]] 缩编减员,图书馆迁入文化馆(老县政府旧址),两馆合并,统一领导。设图书室3间,阅览室6间。
1964年10月,随文化馆迁入新址(今老城农贸市场)。对藏书进行清理及补卡工作。藏书23955册,报纸26种, [[ 杂志]]<ref>[https://www.sohu.com/a/273189543_479858 看了这么多年时尚杂志,可你知道它是怎么诞生的吗?],搜狐,2018-11-04</ref>69种,持证读者1024人,集体借阅单位122个,设流动书箱60个,年外借图书22343册次。同年举办《红岩》读书报告会,主讲人司云胜,听众千余人。
1965年,图书馆从文化馆院内搬至老 [[ 市场 ]] 东大门处,馆舍13间,面积约250平方米,分设书库、外借室、阅览室、办公室等。
[[ 文革 ]] ”期间,图书馆、文化馆一度更名为“毛泽东思想宣传馆”。
1969年元月2日,沛县两派群众组织在沛城南关发生武斗,图书馆书库被砸开,5万余册图书资料被抢劫一空。同年3月,刘治华馆长及其他同志在城内群众家中收回图书8000余册。图书馆工作停止。
1971年恢复图书馆建制。9月江苏省图书馆赠书300册,县 [[ 政府 ]] 拨款,采购新书2000余册,图书馆业务工作得以恢复。
1974年3月,图书馆对馆藏图书进行重新登记,采用《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型馆试用本)》进行分类,建目录卡两套。
1978年,沛县故城南门口村大坑中发现 [[ 乾隆 ]] 年间石刻“射戟台”碑碣,记载了东汉末年吕布在沛地缓解刘备与袁术之间的一场战争冲突,具有一定的文物价值。当时县博物馆尚未成立, [[ 文物 ]] 工作由图书馆暂时负责。馆长姜士杰得到信息后,与刘景梅等人立即赶到现场,对出土文物及时进行清理保护,用平板车拉回图书馆。后来县拨专款修建了射戟台纪念亭,着名书法家冯亦吾题写了“一箭飞矢鸣画戟,十万雄兵卸征衣”的楹联,射戟台成为沛县的历史文化景点之一。
1981年初,县委、县政府责成文化局筹建新馆舍。9月落成,面积为1040m2,二层结构,设书刊、外借室、阅览室、集体外借室、采编室等。同时,根据省图书馆干部业务 [[ 学习 ]] 专题座谈会“关于图书藏书建设、目录组织和图书流通”三方面的要求,对流动书库图书进行清理;对采集新书按《江苏省、市、县图书馆工作条例》要求及时进行验收登记,分类编目;建立健全“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图书馆工作进一步走上正规化。
1982年,县政府拨款4000元,县委宣传部等8家单位集资8000元,赠书400册,资助图书馆筹建“少年知识宫”,“六一”正式对外 [[ 开放 ]] ,面积200 m2,内设座位64个,少儿读物2800册,报刊读物12份。充分利用少儿阅读基地,积极开展“红读”活动,多次被省市文化部门授予优秀组织奖。
1983年新购图书2.5万册,馆藏达8万余册、期刊种、报纸44份。当年办个人借书证1200个,集体借书证31个。有5位同志参加了“徐州市图书馆学会”。王建刚、李梅、姜静等同志的研究 [[ 论文 ]] 多次在省级刊物上发表。
1984年,对建馆以来所藏 [[ 报纸 ]] 、期刊用《中图法》简本进行分类着录、建卡、装订、上架,期刊为3284本,报纸合订1748册。11月9日,参加“江苏省图书馆学会市馆辅导学术研讨会”的全体同志来馆参观。后徐州市图书馆在全市推广沛县期刊、报纸管理经验。
1985年,被徐州市文化局授予图书业务一等奖,同年被评为 [[ 徐州市 ]] 文明单位。
1987年5月,设“沛县图书馆龙固分馆”,藏书1万余册, [[ 工作 ]] 人员2名,面积54平方米。
1986年起,图书馆持证农民读者王玉华在“全国农村青年百业知识竞赛”等各类全国性知识竞赛中,先后获得一等奖两次,二等奖两次,三次进北京领奖,受到中央领导接见。1987年他的读书成果参加了“江苏省公共图书馆服务成果大展”。鉴于他刻苦自学的成果,后被所在家乡沛县张庄镇破格聘任为乡镇司法干部。该同志自学精神不减,10年后的1997年,又在《 [[ 农民日报 ]] 》等7家单位联合举办的“第二届全国科教兴农知识竞赛”中荣获一等奖。
1989年3月,被江苏省文化厅授予“江苏省文明图书馆”称号。
张凯连续多次被江苏省文化厅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
1990年11月,承办“沛籍人着作成果展览”,共展出国内外150余位沛籍 [[ 专家 ]][[ 学者 ]] 着述成果1000余件,接待观众3000余人次,江苏省图书馆学会负责人、徐州市文化局领导及20多位沛籍专家学者代表出席了开幕式,徐州市副市长丁养华同志为展览剪彩。自此,地方文献室设立,年均收藏地方文献近百件。(附照片)
1990年12月,被江苏省文化厅授予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是年底,全馆有工作人员21名,其中,中级职称1人,初级职称5人。年购新书4000余册,订阅杂志310种,报纸54种,藏书10万余册,其中有《 [[ 四库全书 ]] 》1500册,古籍近3000册。年接待读者约11万人次,图书流通约13万册次。
1991年3月,自该年度起,小读者肖波、李伟等计120人次在省、市级“红读”征文活动及其它征文活动中获奖;王兆社23人次获辅导奖;图书馆多次获得组织奖。
1992年起,根据国家文化部(92)1715号文件和省文化厅(92)17号文件“关于发起向县图书馆捐书活动的通知”精神,图书馆向沛籍专家学者发出捐书倡议。1993年山东师范大学刘加宾 [[ 教授 ]] 捐书1280册;1994年山东省社科院儒学研究所谢祥皓研究员捐赠《孙子集成》一套24册;1999年书法家冯亦吾先生捐书500余册;2006年中国美术出版总社社长程大利捐赠书画集近3000册。14年来共接受捐赠约8000册,特辟捐赠室一处供读者查阅。
1994年,沛县馆得知:徐州师范专科学校并入徐州师范大学后,两校图书馆合并,多出的合订本报纸准备以废纸处理,其中有1949—1990《文汇报》一套。馆长张让立即带期刊负责人杨峰前往洽谈,以低廉的 [[ 价格 ]] 将这一套资料购得,弥补了因“文革”造成的过刊报纸年代断层的缺憾。
1994年,在全国 [[ 公共图书馆 ]] 评估定级中,被评为“国家二级馆”。
1997年6月,读者丁可、郭歧鸣、吴广川、梅法坤、吕高法、杨德俭等同志在国家、省、市级公共图书馆各类征文比赛中,先后获奖计33人次,我馆多次获得组织奖。
1997年,县委、县政府在征得省、市文化图书馆界专家的意见后,决定在原图书馆位置上,推倒旧楼,新建一座现代化图书大楼。新楼投资400万元,建筑面积4000 m2,由上海同济大学设计。1998年10月,图书馆临时搬往县老年活动中心,同时把工作人员兵分两路,一路由一名副馆长带领部室人员坚持开门服务,一路由馆长带领得力骨干投入到新楼筹建工作中去。经过三年的努力,新馆大楼于2001年5月16日举办落成庆典,徐州市文化局、徐州市图书馆及六县图书馆的负责人前来祝贺,省图书馆发来贺函,另外, [[ 镇江市图书馆 ]] [[ 连云港市图书馆 ]] 、天津静海区图书馆、内蒙古通辽市图书馆、四川省旺苍县图书馆、福建省连江市图书馆、云南省昭通图书馆等以及十多位专家学者寄来书画作品以示祝贺。新馆开业增进了馆际交流。
1999年1月,举办沛县首届“新华杯”十佳藏书家庭评选活动,孙厚岭、刘方园、李文、刘鸿声、郑善谆、吕夫还、邹德强、贾长佑、胡飞龙、毕寻等荣获“十佳藏书 [[ 家庭 ]] ”称号。
2000年12月,在文化部、全国妇联组织的“倡导 [[ 文明 ]] 新风,共建美好家园”活动中,刘鸿声家庭被命名为 “全国优秀读书家庭”。
2004年,县政府拨款15万元,用于 [[ 计算机 ]] 管理系统的购置。通过招投标程序,选定河北科技大学下属纵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纵横2000文献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后,3万余册外借图书全部实行“一卡通”快捷借阅,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广大读者。
2005年初,全国公共图书馆开始第三次评估定级。为跃上“全国一级馆”新台阶,从提高服务 [[ 质量 ]] ,充分发挥图书馆社会功能入手,对全馆各项规章管理制度进行认真修改。新增 [[ 多媒体 ]] 阅览室,在原有冯亦吾书艺馆的基础上新辟“名人馆”“捐赠室”,在全市六县公共图书馆中率先完成“知识共享”工程,以优秀的测评成绩荣获“国家一级馆”的称号。
==展厅展馆==
2018年2月10日,图书馆搬迁新馆,新图书馆秉承“免费、平等、全民共享”的理念, [[ 明亮 ]] 的阅览室、宽敞的展厅、现代化的报告厅、亲子阅读、爱心漂流阅读、智慧加油站等服务项目,配之以设施智能化、服务人性化和 [[ 内容 ]] 多样化的服务手段,借助自助借还机、电子图书借阅机、少儿数字一体机、电子阅报机、24小时微型图书馆、智慧书房等先进的设施设备,立足“文化中心、知识中心、学习中心、休闲中心”的功能定位,努力把图书馆打造成“百姓书房 智慧家园”,文明城市的会客厅。
==馆藏实力==
现有馆藏图书26万册,珍藏有《 [[ 四库全书 ]] 》一套,1949年至今的《文汇报》,《 [[ 新华日报 ]] 》各一套及3000卷古籍。其中“程大利捐赠图书馆”、“地方文献陈列室”为我馆特色服务窗口而享誉全省。
==实用信息==
1.本馆开放时间为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全馆严禁吸烟。酒后、衣着不整或携带 [[ 动物 ]] 、危险物品以及患有法定传染病者,请勿入馆。
3. 请自觉维持安静有序的阅读秩序。请勿在馆内高声接打电话、 [[ 饮食 ]] 、酣睡、追跑、喧哗或从事其他干扰他人的行为,并请将手机等通讯工具置于静音状态。
4. 家长应对同行的未成年人承担相应的 [[ 教育 ]] 义务和监护责任,制止其违规和危险行为,以免干扰他人和发生意外。
5. 请爱护本馆图书资料及各项器材设备,不得蓄意破坏、损毁或擅自携出。如有上述情形,除应承担赔偿责任外,情节严重者将报请 [[ 公安 ]] 部门处理。
6. 请勿擅自插拔 [[ 电源 ]] 、网线等设备插线或接驳自带电器设备。如因不当使用,造成设备、网络等损坏,将承担赔偿责任。
7. 本馆各服务柜台不负责寄存 [[ 物品 ]] ,读者进入各室前应在存包处寄放随身物品,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
8. 请在指定区域内参加讲座、培训、展览和其他读书交流活动。活动期间请服从管理,轻声慢行,切勿影响他人。
9. ?如遇突发事件,请保持冷静,并按当值 [[ 工作 ]] 人员的指示配合处理。本馆实行免费办证、凭证借阅制度。欲办理本馆读者证请参阅本馆《办证须知》。
==办证须知==
一、办证对象与条件
1、年满16周岁的中国 [[ 公民 ]] ,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本馆自助办理借阅卡。未满16周岁的少儿读者,可凭户口本在办证处办理借阅卡。
2、借阅卡押金50元,每次限借1册书刊,借期20天,在借期内可续借1次,续期10天。
借阅卡
免费在综合外借室、少儿外借室借书;免费到阅览室阅读;免费到报刊咨询室、地方文献室、 [[ 古籍 ]] 室查阅资料;免费到程大利捐赠室、冯亦吾书艺室查阅 [[ 资料 ]] ;免费到文化共享工程电子阅览室上网查阅。押金:50元/卡
免工本费 办证处、自助办、卡机
1、挂失、补卡
(1)借阅卡仅限申办人本人使用,请妥善保管,若不慎遗失,应及时凭本人 [[ 身份证 ]] 或户口本到办证处办理挂失手续。
(2)挂失生效后,持借阅卡的读者须将所借书刊全部还清。未及时挂失所造成的损失,由 [[ 读者 ]] 自行承担。
(3)办理补卡手续时先办理退卡手续,再办新卡,每卡需缴纳补卡工本费10元。
五、注意事项
1、借阅卡限本人使用,如发现冒用、借用情况, [[ 工作 ]] 人员有权谢绝使用。
2、敬请妥善保管借阅卡,如因保存不当造成不能使用时,需重新补办卡,工本费自理 ?
3、爱护公共文献 [[ 资源 ]] 。借阅的书刊若有污损、涂划、撕页等情况,将视具体情节按本书实际价值的2-5倍赔偿。所借图书遗失,应购买同一版次的图书交还,否则,将根据复本数量和所借图书情况按书价的2-5倍赔偿。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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