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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放射医学核医学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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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放射医学核医学杂志'''》经 [[ 新闻出版总署 ]] 批准,自1977年创刊,国内刊号为12-1381/R,本刊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栏目设置及 [[ 内容 ]] 节奏经过编排与改进,受到越来越多的读者喜爱。
《国际放射医学核医学杂志》以 [[ 论著 ]] 、综述、国际学术会议报道等为主要形式,着重报道中国国内外在放射医学与 [[ 核医学 ]] 两大领域中理论与实践的新动态、新进展、新技术和新经验。
==期刊简介==
===读者===
国际放射医学核医学杂志主要以 [[ 放射医学 ]] 与核医学及相关学科中的科研和临床工作者为主要 [[ 读者 ]] 对象。
===报道===
以论著、综述、国际 [[ 学术 ]][[ 会议 ]] 报道及学术考察报告为主要形式,着重报道国内外在放射医学与核医学两大领域中理论与实践的新动态、新进展、新技术和新经验,强调文章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栏目===
设置的栏目主要有实验核医学、临床核医学、放射性标记药物、放射生物学、临床放射医学、物理剂量学以及相关的 [[ 标准 ]] [[ 法规 ]] 等。
===宗旨===
及时跟踪和介绍国内外在放射医学与核医学领域的 [[ 研究 ]] 和发展趋势,充分反映其关注热点和研究动向,对我国放射医学与核医学的科研、临床及教学等工作的开展、 [[ 科学 ]] 人才的培养等起到了积极作用。
===获奖===
《国际放射医学核医学杂志》1990年获首届国外医学系列杂志编辑质量“二等奖”;2000年获首届中国学术期刊(电子版)质量评估优秀奖;1998—2005年度天津市期刊质量评估为“一级期刊”;天津市2003年度优秀期刊评选“印刷质量奖”;2005年“卫生部首届医药卫生优秀期刊三等奖”。2007年 [[ 中华医学会 ]] 与万方数据携手推动医药信息服务,该刊电子版已独家授权万方数据来实现其 [[ 数字化 ]] 服务推广。
==投稿须知==
===征稿范围===
本刊欢迎 [[ 论著 ]] 、综述、短篇论著、病例报告、 [[ 技术 ]] 交流、专题研究、国际会议(座谈)纪要、述评及学术考察报告等稿件,述评和专题研究等稿件主要为预约稿。
===来稿要求===
2.1 稿件内容 应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导向性、实用性。要求资料真实、 [[ 数据 ]] 准确、论点明确、 [[ 文字 ]] 精练。综述、论著、经验交流等稿件的字数一般不超过5000字 (包括中、英文摘要,图、表和参考文献);短篇论著一般不超过2000字。
2.2 题名 力求简明、醒目,反映出文章主题。除公知公用者外,尽量不用外文缩略语。中英文题名含义应一致。
2.3 作者署名 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前由全体 [[ 作者 ]] 共同讨论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改动,确需改动时必须出示单位证明。作者应是①参与选题和 [[ 设计 ]] ,或参与资料的分析与解释者;②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③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在学术界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以上3条须同时具备。
2.4 摘要 所有论文均需附中、英文摘要,论著类论文采用结构式摘要,必须包括“目的(Objective)”、“方法(Methods)”、“结果 (Results)”、“结论 (Conclusions)”。其他论文采用指示性摘要。用第三人称撰写,不列图、表,不引用文献,不加评论和解释。中文摘要一般不超过400个 [[ 汉字 ]] ,英文摘要为250个实词左右。英文摘要一般与 [[ 中文 ]] 摘要内容相对应,但为了对外交流的需要,可以略详。
2.5 关键词 论著需标引2~5个关键词。关键词尽量从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的Mesh数据库中选取,其中文译名可参照 [[ 中国医学科学院信息研究所 ]] 编译的《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未被词表收录的新的专业术语(自由词)可直接作为关键词使用,建议排在最后。
2.6 名词术语 医学名词应使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名词。中西药名以最新版本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 》和《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均由中国药典委员会编写)为准。对没有通用译名的名词术语于文内第一次出现时应注明原词。
文中尽量少用缩略语。已被公知公认的缩略语可以不加注释直接使用,例如:DNA、RNA、ATP、PCR、RT-PCR、CT、MRI、PET、SPECT、18F-FDG、99Tcm-MIBI、ROI、T/NT等。不常用的、尚未被公知公认的缩略语以及原词过长、在文中多次出现者,若为中文可于文中第一次出现时写出全称,在圆括号内写出缩略语;若为外文可于文中第一次出现时写出 [[ 中文 ]] 全称,在圆括号内写出外文全称及其缩略语。不超过4个 [[ 汉字 ]] 的名词不宜使用缩略语,以免影响论文的可读性。
2.7 计量单位 执行GB 3100~3102-1993《量和单位》中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规定及其书写规则,具体执行可参照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写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第3版( [[ 人民军医出版 社2001 社]]2001 年出版)。
2.8 统计学符号 [[ 统计学 ]] 符号按GB 3358-19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一律采用斜体书写。
2.9 文字 严格执行《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以1986年10月国家 [[ 语言 ]] 文字工作委员会重新发布的《简化字总表》和1988年3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为准。
2.10 数字 执行GB/T 15835-1995《出版物上 [[ 数字 ]] 用法的规定》。
2.11 图表 图表 [[ 设计 ]] 应重点突出,层次清楚,有自明性。文中图表应出现于相应正文段落之后。仅1幅图或1个表应写作图1或表1。每幅图表应冠有图(表)题。说明性的资料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并在注释中标明图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认的缩略语含义。
采用三线表(顶线、栏目线、底线),如遇有合计或统计学处理行(如t值、P值等),则在此行上面加一条分界线;表内数据要求标明单位,有效位数应一致。
线条图应尽量用 [[ 计算机 ]] 制作打印,并提供数据、图的Excel格式的数据文件,标明图号及说明。图的高、宽度之比为5∶7左右。照片图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对比度。图中需标注的符号(包括箭头)请用另纸标上,不要直接写在照片上,每幅图的背面应写明文号、图号、作者姓名及图的上下方向。若刊用人像,应遮盖其能被辨认的部分。大体标本照片在图内应有尺度标记。病理 [[ 照片 ]] 要求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
2.12 参考文献 基本执行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 [[ 阿拉伯数字 ]] 标出,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排列于文后。内部刊物、未发表资料(不包括已被接受的待发表资料)、个人 [[ 通信 ]] 等请勿作为文献引用。引用文献(包括文字和表达的原意)务请作者与原文核对无误。日文汉字请按日文规定书写,勿与我国汉字及简化字混淆。
同一文献作者不超过3名时全部著录,超过3名只著录第1~3名,后依语种加表示“,等”的文字。作者 [[ 姓名 ]] 一律姓氏在前,名字在后,外国人的名字采用首字母缩写形式,缩写名后不加缩写点;不同作者姓名之间用“,”隔开,不用“和”、“and”等连词。
题名后标注文献类型标志对电子文献是必选著录项目,文献类型和电子文献载体 [[ 标志 ]] 代码参照GB 3469《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以Index Medicus中的 [[ 格式 ]] 为准;中文期刊用全名。每条参考文献均须著录起止页。
==参考文献==
[[Category: 050 連續性出版品;普通期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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