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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際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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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 <p style="background: #D6A4AB; color: #000000; margin:auto; padding:5px 0; "> '''館際合作'''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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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img src="http://203.64.34.6/library/subject/october2016/images/sub_201610.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203.64.34.6/library/subject/october2016/october2016_index.htm 圖片來自203.64.34.6]
</small>
|}
'''館際合作'''(Interlibrary Cooperation),係指兩個以上的[[圖書館]]彼此訂立協約,建立各種管道,使彼此的館藏資料,在合作互惠的基礎上,互通有無,以達到資源共享的目的。<ref>[http://203.64.34.6/library/subject/october2016/october2016_index.htm 館際合作],203.64.34.6</ref>
==概述==
館際合作制度在各[[先進國家]]行之有年,[[美國]]在30年前就已經有圖書館合作計畫,主要用於學術研究、資訊交流運用,其成效卓越。資訊共享已經是國際間圖書館學界追求的目標。[[国际图书馆协会联合会|國際圖書館協會聯盟]](''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Library Associations and Institutes',簡稱IFLA)不斷的倡導推行館際合作的理念,其目標就是達到各圖書資訊領域能夠充分合作,互相協助與支援,克服各種困難,達到資訊資源能夠普遍利用與共享的目的。在館際合作當中,資源共享才是最重要的目的,在這種理念下推廣出來的館際合作,才可以達到完整資訊共享的資訊服務。
[[台灣]]從1970年代開始發展館際合作服務,在1980年完成第一個館際互借辦法-「中華民國公共圖書館館際互借合作辦法」;1969年完成大學圖書館館際互借辦法;1973年[[行政院]]經濟研究單位推動圖書館資料互借辦法;1981年成立中華民國人文暨社會科學圖書館集資料庫館際合作組織;1985年成立法律資訊交流合作組織;1995年[[教育部]]圖書館事業委員會委託學者研訂「全國圖書館館際合作綱領」,開始推動國內圖書館館際合作服務,並且讓全台各圖書館達到資訊共享互助的目的。
==分類==
館際合作業務就資訊本身可分為:
#以資訊處理為主的合作館藏發展、合作[[編目]]。
#以資訊服務為主的,如合作流通、合作[[參考資訊服務]]。
就合作組織模式以地域性來可分為:
#地區性
#全國性
#國際性
以圖書館類型或學科性質來區分可分為:
#單類型
#多類型
#多學科型
==服務項目==
#[[館際互借]]
#合作編目
#[[聯合目錄]]
#合作館藏發展與採訪
#互惠閱覽
#文獻傳遞
#館際參考服務
#文獻資源共建共享
#合作典藏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020 圖書資訊學總論]]
! <p style="background: #D6A4AB; color: #000000; margin:auto; padding:5px 0; "> '''館際合作'''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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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img src="http://203.64.34.6/library/subject/october2016/images/sub_201610.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203.64.34.6/library/subject/october2016/october2016_index.htm 圖片來自203.6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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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際合作'''(Interlibrary Cooperation),係指兩個以上的[[圖書館]]彼此訂立協約,建立各種管道,使彼此的館藏資料,在合作互惠的基礎上,互通有無,以達到資源共享的目的。<ref>[http://203.64.34.6/library/subject/october2016/october2016_index.htm 館際合作],203.64.34.6</ref>
==概述==
館際合作制度在各[[先進國家]]行之有年,[[美國]]在30年前就已經有圖書館合作計畫,主要用於學術研究、資訊交流運用,其成效卓越。資訊共享已經是國際間圖書館學界追求的目標。[[国际图书馆协会联合会|國際圖書館協會聯盟]](''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Library Associations and Institutes',簡稱IFLA)不斷的倡導推行館際合作的理念,其目標就是達到各圖書資訊領域能夠充分合作,互相協助與支援,克服各種困難,達到資訊資源能夠普遍利用與共享的目的。在館際合作當中,資源共享才是最重要的目的,在這種理念下推廣出來的館際合作,才可以達到完整資訊共享的資訊服務。
[[台灣]]從1970年代開始發展館際合作服務,在1980年完成第一個館際互借辦法-「中華民國公共圖書館館際互借合作辦法」;1969年完成大學圖書館館際互借辦法;1973年[[行政院]]經濟研究單位推動圖書館資料互借辦法;1981年成立中華民國人文暨社會科學圖書館集資料庫館際合作組織;1985年成立法律資訊交流合作組織;1995年[[教育部]]圖書館事業委員會委託學者研訂「全國圖書館館際合作綱領」,開始推動國內圖書館館際合作服務,並且讓全台各圖書館達到資訊共享互助的目的。
==分類==
館際合作業務就資訊本身可分為:
#以資訊處理為主的合作館藏發展、合作[[編目]]。
#以資訊服務為主的,如合作流通、合作[[參考資訊服務]]。
就合作組織模式以地域性來可分為:
#地區性
#全國性
#國際性
以圖書館類型或學科性質來區分可分為:
#單類型
#多類型
#多學科型
==服務項目==
#[[館際互借]]
#合作編目
#[[聯合目錄]]
#合作館藏發展與採訪
#互惠閱覽
#文獻傳遞
#館際參考服務
#文獻資源共建共享
#合作典藏
== 參考文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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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 020 圖書資訊學總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