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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孝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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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祥 (1132年 (西元1132 —1170年),字安 别号于 別號於 湖居士, 汉族,历阳乌 歷陽烏 江(今安徽和 县乌 縣烏 )人 [1-2] ,出生 明州鄞 (今浙江 波市鄞州 )。南宋著名 人, 法家。唐代 [[张 ]] 的七世
绍兴 紹興 二十四年 (1154 (西元1154 年), 孝祥 元及第,授承事郎, 签书镇东军节 簽書鎮東軍節 度判官。由 书为 書為 飞辩 飛辯 冤, 为权 為權 相秦 所忌, 陷其父 祁有反 并将 並將 其父下 。次年,秦 死,授秘 省正字。 任秘 郎,著作郎,集英殿修撰,中 舍人等 。宋孝宗 ,任中 舍人直 士院。隆 元年 (1163 (西元1163 年), 浚出兵北伐,被任 建康留守。又 为荆 為荊 南、湖北路安 使,此外 出任 过抚 過撫 州、平江府、 江府、潭州等地的地方 官, 有政 。乾道五年 (1169 (西元1169 年),以 显谟阁 顯謨閣 士致仕。次年在 湖病逝,年 三十八
==诗词与书 詩詞與書 == 孝祥善 文,尤工 格宏 豪放, 为“ 為「 豪放派 代表作家。有《 湖居士文集》、《 》等 世。
孝祥的 法在南宋一代名 甚著,高宗 名世 ,孝宗亦在 孝祥去世 后见 後見 到他 敬之 叶绍 葉紹 翁《四朝 见闻录 見聞錄 》)。南宋朝 多名家文人,都 孝祥的 法推崇有加。 谓“ 謂「 紫薇 舍人 为当时 為當時 重, 囊玉 之。 ” —— 见当时 見當時 迎程度之高。朱熹 :「 敏妙,文章政事皆 甚。其作字皆得古人用 意。使其老 寿 ,更加 力, 益奇 ” ——赞赏 」讚賞 英年 早逝也深表惋惜。
== 參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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