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張 孝祥 (1132年 (西元1132 —1170年),字安 国 國 , 别号于 別號於 湖居士, 汉族,历阳乌 歷陽烏 江(今安徽和 县乌 縣烏 江 镇 鎮 )人 [1-2] ,出生 于 於 明州鄞 县 縣 (今浙江 宁 寧 波市鄞州 区 區 )。南宋著名 词 詞 人, 书 書 法家。唐代 诗 詩 人[[张 張 籍]] 的七世 孙 孫 。
绍兴 紹興 二十四年 (1154 (西元1154 年), 张 張 孝祥 状 狀 元及第,授承事郎, 签书镇东军节 簽書鎮東軍節 度判官。由 于 於 上 书为 書為 岳 飞辩 飛辯 冤, 为权 為權 相秦 桧 檜 所忌, 诬 誣 陷其父 张 張 祁有反 谋 謀 , 并将 並將 其父下 狱 獄 。次年,秦 桧 檜 死,授秘 书 書 省正字。 历 歷 任秘 书 書 郎,著作郎,集英殿修撰,中 书 書 舍人等 职 職 。宋孝宗 时 時 ,任中 书 書 舍人直 学 學 士院。隆 兴 興 元年 (1163 (西元1163 年), 张 張 浚出兵北伐,被任 为 為 建康留守。又 为荆 為荊 南、湖北路安 抚 撫 使,此外 还 還 出任 过抚 過撫 州、平江府、 静 靜 江府、潭州等地的地方 长 長 官, 颇 頗 有政 绩 績 。乾道五年 (1169 (西元1169 年),以 显谟阁 顯謨閣 直 学 學 士致仕。次年在 芜 蕪 湖病逝,年 仅 僅 三十八 岁 歲 。
==诗词与书 詩詞與書 法== 张 張 孝祥善 诗 詩 文,尤工 词 詞 , 风 風 格宏 伟 偉 豪放, 为“ 為「 豪放派 ” 」 代表作家。有《 于 於 湖居士文集》、《 于 於 湖 词 詞 》等 传 傳 世。
张 張 孝祥的 书 書 法在南宋一代名 气 氣 甚著,高宗 说 說 他 “ 「 必 将 將 名世 ” 」 ,孝宗亦在 张 張 孝祥去世 后见 後見 到他 遗 遺 墨 “ 「 心 实 實 敬之 ” 」 ( 叶绍 葉紹 翁《四朝 见闻录 見聞錄 》)。南宋朝 诸 諸 多名家文人,都 对 對 孝祥的 书 書 法推崇有加。 陆 陸 游 谓“ 謂「 紫薇 张 張 舍人 书 書 帖 为当时 為當時 所 贵 貴 重, 锦 錦 囊玉 轴 軸 , 无 無 家 无 無 之。 ” —— 」 可 见当时 見當時 受 欢 歡 迎程度之高。朱熹 语 曰 “ :「 安 国 國 天 资 資 敏妙,文章政事皆 过 過 人 远 遠 甚。其作字皆得古人用 笔 筆 意。使其老 寿 壽 ,更加 学 學 力, 当 當 益奇 伟 偉 。 ” ——赞赏 」讚賞 之 余 餘 , 对 對 其 英年 早逝也深表惋惜。
== 參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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