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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越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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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cite news|title=黃越欽-經歷|publisher=《參見百度百科》|url=https://baike.baidu.com/item/%E9%BB%84%E8%B6%8A%E9%92%A6|date= }}
==經歷<ref name="黃越欽-經歷">{{cite news|title=黃越欽-經歷|publisher=《[[參見百度百科]]》|url=https://baike.baidu.com/item/%E9%BB%84%E8%B6%8A%E9%92%A6|date= }}</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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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36px">民國30年出生於[[台南縣]]後壁鄉的[[黃越欽]],1961年進入政大法律系就讀,是政大在台複校後創系第1屆校友。1965年畢業後,55年役畢即考上[[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56年考取公費,獲奧[[地利]]政府提供的獎學金,進入維也納大學攻讀法學博士,以3年時間就取得博士學位,當時他才29歲。1970年回國後,即選擇回母校法律系任教,開設民法、勞工法與社會法相關課程,並大量從事勞動法學研究及著書寫作。[[黃越欽]]可說是帶領臺灣法學界,由民法時期走向後民法時期的先驅者。專長民法的他,不認為法律只局限在審判的工具,還應該跟社會變遷、社會思想、社會價值相連結。做為國內勞動法的代表學者,黃越欽高度重視勞工在現代社會的各種問題。1990年在政大創立國立大學第1個勞工研究所,擔任創所所長,以勞資關係、人力資源與社會安全等三大領域,做為教學、研究與社會服務的核心工作。[[黃越欽]]著作等身,他的《勞動法論》更是國內勞動法標準教科書。1983年擔任中國時報主筆,10年間撰寫的重要社論超過200篇,歷經解嚴、開放黨禁、報禁的年代,黃越欽藉由鋒利的筆劍,在媒體上針砭時政,鼓吹民主法治,促進社會祥和。他除了是媒體人,也可以說是臺灣民主政治的參與者,在黨外時期,也肩負黨外人士與執政黨的溝通工作。黃越欽於1993年擔任監察委員,積極推動臺灣加入國際監察組織,83年即促成該組織在臺灣召開會議。88年由監察委員轉任第6屆大法官,在擔任大法官任內,除了憲法解釋文主稿,也寫下許多具高度的社會思想及國際觀的協同與不同意見書,也從不間斷自己在學術方面的研究,持續發表個人著作。92年卸任後迄今,[[黃越欽]]繼續在政大擔任兼任教授,前後在政大任教40年,許多法律學者因為受教于黃越欽,走上學術道路,如現任政大勞工所所長王惠玲、政大法學院院長陳惠馨、政大法律系系主任郭明政、前任政大法學院院長黃程貫,還有中正大學副校長衛民、銘傳大學財經法律系主任劉士豪等都是他的學生。黃越欽是一位兼具學術與文藝的學者,除了精通德文、英文,也嫺熟日文、法文及拉丁文等。平時喜歡以油畫創作自娛,非科班出身的他,還舉辦過兩次油畫個展,早期取材多來自鄉土民情,之後開始研究人物畫,1993年進入北市人體畫學會,並曾任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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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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