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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嗣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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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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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 [[ 李嗣璁 ]] 於1898年生於[[直隸省]][[天津府]][[慶雲縣]],其後於1923年在[[北京大學]]物理系畢業,此後曾在[[山西]]任教職一段時間。其後,
他加入[[中國國民黨]],在山西辦理黨務工作,曾任山西省黨部執行委員及國民黨山西省黨部訓練部長、河北省黨部整理委員兼常任委員。</p>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1934年,李嗣璁任監察委員,其後任河南山東監察區監察使、河北區監察使。二戰後,他任河北平津熱察綏清查團團長、平津冀軍紀吏治督
察團團長等職,其查辦的官吏貪污案件,如海軍特派員劉乃沂上校的隱匿敵偽物資案,和天津警備副司令 [[ 盧濟清 ]] 少將等人的詐財案,有令「平津(北平、天津)軍政風氣為之丕變」之好評。</p>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行憲]]後,他繼續當選為監察委員、1958年當選監察院副院長。1964年11月,時任監察院院長[[于右任]]逝世,他以副院長身份代理院長
職務。1965年7月,李嗣璁報名參選監察院院長,並在翌月舉行的監察院長補選中,在77名出席投票的監察委員中,獲72票支持當選為院長。同時,他兼任中國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1972年5月15日,李嗣璁於[[臺北市]][[榮民總醫院]]病逝,終年74歲。</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