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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石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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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戒石铭'''》出自宋代文学家洪迈的《容斋续笔》卷一。 《容斋随笔》分《随笔》、《续笔》、《三笔》、《…”
《'''戒石铭'''》出自宋代[[文学家]][[洪迈]]的《[[容斋续笔]]》卷一。

《容斋随笔》分《随笔》、《续笔》、《三笔》、《四笔》、《五笔》,共五集七十四卷。其中前四集各十六卷,因书未成而作者过世,故《五笔》仅为十卷。这部书内容范围颇广,资料甚富,包括经史百家、[[文学]][[艺术]]、宋代[[掌故]]及人物评价诸方面内容。它对后世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四库全书总目提要]]》<ref>[https://www.sohu.com/a/237094016_556665 【好书推荐】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搜狐,2018-06-21</ref>推它为南宋笔记小说之冠。

==原文==

“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宋太宗|太宗]][[皇帝]]书此,以赐郡国,立于厅事之南,谓之《戒石铭》。按成都人景焕,有《野人闲话》一书,乾德三年所作,其首篇《颁令箴》,载蜀王孟昶为文颁诸邑云:“朕念赤子,旰食宵衣。言之令长,抚养惠绥。政存三异,道在七丝。驱鸡为理,留犊为规。宽猛得所,风俗可移。无令侵削,无使疮痍。下民易虐,上天难欺。赋舆是切,军国是资。朕之赏罚,固不逾时。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为民父母,莫不仁慈。勉尔为戒,体朕深思。”凡二十四句。昶区区爱民之心,在五季诸僭伪之君为可称也,但语言皆不工,唯经表出者,词简理尽,遂成王言,盖诗家所谓夺胎换骨法也。

==译文==

“你们做官得的薪俸,都是人民血汗膏脂;虽然百姓容易虐待,上天却难欺骗。”宋太宗写了这四句,颁发给各地方官员,立碑在公堂南面,称做《戒石铭》。过去成都人景焕,著有《野人闲话》一书,是宋太祖乾德三年时作的。第一篇名《颁令箴》,记载了后蜀国主孟昶曾作文颁给各地方长官,说:“寡人十分关心百姓,为他们很晚才吃饭,天不明就起床。所以才给你们讲这番话,望你们要爱护黎民百姓。治理地方要达到蝗虫不入境、鸟兽懂[[礼仪]]、[[儿童]]有仁心这三种异事出现,而达到圣人之治,关键还在于地方官们如弹琴一样,把政务调理得好。要像驱鸡那样恰到好处,为政清廉的法规绝不能荒废。政治要宽猛适当,才能移风易俗扶植正气。不能让百姓利益受到侵害,不能使百姓生活受到破坏。当官的虐待百姓很容易,可是上天却难被你们欺瞒。田赋收入是[[国家]]切身要事,军队和政府都是靠百姓养活。寡人对你们的赏罚,是绝不会拖延时间的。你们做官所得的薪俸,都是人民的血汗膏脂。凡当百姓父母官的,没有不懂得对[[百姓]]仁慈的。希望你们都要以此为戒,要很好地体会寡人这个意思。”共写了二十四句。孟昶这一点爱护百姓的心思,在五代十国那些割据地方,称王道霸的君主里面,可以算是比较好的了。但他这篇文章[[语言]]不精练,唯有从中归纳出来的四句,言辞简要,道理尽说,遂成为宋太宗的不朽名言。这种归纳法,就是[[诗人]]们常用的脱胎换骨的写作方法呀!

==作者简介==

洪迈(1123~1202年),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鄱阳县)人。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宰执、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ref>[https://www.sohu.com/a/282844884_110078 洪迈—南宋著名文学家],搜狐,2018-12-19</ref>。主要作品有《容斋随笔》《夷坚志》<ref>[https://www.sohu.com/a/273534812_99989203 《夷坚志》白话故事:哑巴告官] ,搜狐,2018-11-06 </ref>。

==视频==
===<center>戒石铭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容斋随笔》</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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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容斋随笔》等古籍发行</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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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Category:850 各地方文學;各民族文學;各體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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