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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遠芬
,创建页面,内容为“<div style="float:right; margin:-10px 0 0 10px; max-width:320px"> {| class="wikitable" !<p style="background: #2b2b7a; color: #FFFFFF; margin:5px auto; padding:10px…”
<div style="float:right; margin:-10px 0 0 10px; max-width:320px">
{| class="wikitable"
!<p style="background: #2b2b7a; color: #FFFFFF; margin:5px auto; padding:10px 0;”>柯遠芬</p>
|-
|<small>
'''出生''' [[大清]][[廣東省]][[嘉应州]]<br>
'''效命''' [[中華民國]]<br>
'''军种''' [[中華民國陸軍]]<br>
'''服役年份''' 1912?年–1958年<br>
'''军衔''' 陆军中将<br>
'''部队''' [[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參謀長]]、[[陸軍金門防衛司令部]]<br>
'''参与战争''' [[二二八事件]]、[[八二三砲戰]]、[[越戰]]<br>
</small>
|}
</div>
<div style="margin-bottom:10px;">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柯遠芬(1908年-1996年6月15日),名桂榮,字遠芬,[[以字行]],[[廣東省]][[梅州市]][[梅縣]][[客家人]]。[[黃埔]]四期生,陸軍大
學南京第一期畢業。[[陳儀]]任福建省政府主席期間,經[[福建省]]保安處黃珍吾推薦,在福建省保安處當參謀長。1944年奉調蔣介石委員長仕從室當參謀。戰後受陳儀邀請出任[[台灣省警備總
部]]參謀長。[[越南戰爭]]時期,曾任駐越軍事顧問團長。屬[[軍統]]系。</p>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二二八事件]]發生時,警總參謀長柯遠芬以「[[清鄉]]」行動聞名,並曾留下「寧可枉殺九十九個,衹要殺死一個真的就可以」此一名言。</p>
</div>
==二二八事件中之處理態度與做法==
<div style="margin-bottom:20px; margin-top:20px;">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二二八事件中,濫捕濫殺,柯遠芬扮演重要角色。在2月28日事件爆發之初以「[[陰謀論]]」認定「奸偽已經混入群眾中,積極地在煽動」,
又急於建功,在[[綏靖]][[清鄉]]會議上曾說:「寧可枉殺九十九個,衹要殺死一個真的就可以」,並引用[[列寧]]的話說「對敵人寬大,就是對自己殘酷」,引起在場的[[白崇禧]]糾正「古人
說行一不義,殺一不辜而得天下者,不為。」白還沈痛地表示:「今後對於犯案人民要公開逮捕,公開審訊,公開法辦,若暗中逮捕處置,即不冤枉,也可被人民懷疑為冤枉。</p>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林木順在著作《台灣二月革命》中指稱:「(3月9日)上午10時,柯遠芬引導[[監察委員]]兼[[監察院]]特派臺灣監察使[[楊亮功]]到圓山
陸軍倉庫前面廣場,指遍倒在廣場上的數百具屍體說:這些就是昨晚進攻這個倉庫,被國軍擊斃的奸匪暴徒。楊亮功無言。後來楊亮功對他的跟隨人透露:倉庫附近並沒有戰鬥過的跡象,死者都
是十八、九歲的中學生,又沒有攜帶武器……這數百名十八、九歲的中學生,就是昨晚在市內各派出所維持治安,而機槍步槍齊響以前,被憲警、[[林頂立]]的『行動隊』和[[許德輝]]的『[[忠義
服務隊]]』所拘捕、押到圓山倉庫前面廣場,被國軍擊斃的。」但[[楊亮功]]與何漢文聯名提交「調查『二二八事件』報告」與「台灣善後辦法建議案」,報告中卻說:軍警死傷比台灣人嚴重,
外省人死五十七人、傷一三六四人、失蹤十人;本省人暴徒被擊斃四十三人、俘獲八十五人、自新者3,023人。</p>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在二二八事件時有多名台灣仕紳被柯遠芬拘禁,其家族往往需要透過政治力量以及用金錢來疏通,才能讓他們被釋放。板橋林家中,[[林宗
賢]]與[[林衡道]]等人都曾被柯遠芬拘捕。</p>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劉闊才]]在二二八事件中於四月二日被逮捕,4月29日獲得釋放。中央研究院從史料中發現,劉闊才的家人為保其性命,付出「保命錢」五
百萬台幣,四百萬用來贖劉闊才,另外一百萬台幣幫忙贖其他四人,而四百萬台幣中,有一百五十萬送給柯遠芬。當時情治人員曾針對此案調查,但全案呈報到國防部保密局台灣站站長[[林頂立
]]後,林頂立包庇柯遠芬。</p>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1947年4月17日,國防部長[[白崇禧]]上簽呈給[[蔣中正]]指稱「柯遠芬處事操切、濫用職權,對此次事變舉措尤多失當,且賦性剛愎、不知
悛改,擬請與以撤職處分,已示懲戒而平民忿。」(《大溪檔案》)。</p>
</div>
==二二八事件之後==
<div style="margin-bottom:20px; margin-top:20px;">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曾任[[胡璉]]所辦的怒潮學校的校長。43歲晉升中將,任金防部政治部主任兼[[金門縣]]縣長,經歷過[[八二三砲戰]],1960年代[[越南戰
爭]]時赴[[西貢]]擔任[[中華民國駐越軍事顧問團]]團長,後以中將退伍。後來避居[[美國]]。1989年柯遠芬應歷史學家、中央研究院院士[[張玉法]]之邀請口述歷史,自認爲對事件的處理是正
確的,至於造成那樣的後果,是始意料未及,所以他不認爲要負[[責任]]。</p>
</div>
==參考資料==
{{reflist}}
{| class="wikitable"
!<p style="background: #2b2b7a; color: #FFFFFF; margin:5px auto; padding:10px 0;”>柯遠芬</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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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大清]][[廣東省]][[嘉应州]]<br>
'''效命''' [[中華民國]]<br>
'''军种''' [[中華民國陸軍]]<br>
'''服役年份''' 1912?年–1958年<br>
'''军衔''' 陆军中将<br>
'''部队''' [[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參謀長]]、[[陸軍金門防衛司令部]]<br>
'''参与战争''' [[二二八事件]]、[[八二三砲戰]]、[[越戰]]<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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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柯遠芬(1908年-1996年6月15日),名桂榮,字遠芬,[[以字行]],[[廣東省]][[梅州市]][[梅縣]][[客家人]]。[[黃埔]]四期生,陸軍大
學南京第一期畢業。[[陳儀]]任福建省政府主席期間,經[[福建省]]保安處黃珍吾推薦,在福建省保安處當參謀長。1944年奉調蔣介石委員長仕從室當參謀。戰後受陳儀邀請出任[[台灣省警備總
部]]參謀長。[[越南戰爭]]時期,曾任駐越軍事顧問團長。屬[[軍統]]系。</p>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二二八事件]]發生時,警總參謀長柯遠芬以「[[清鄉]]」行動聞名,並曾留下「寧可枉殺九十九個,衹要殺死一個真的就可以」此一名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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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事件中之處理態度與做法==
<div style="margin-bottom:20px; margin-top:20px;">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二二八事件中,濫捕濫殺,柯遠芬扮演重要角色。在2月28日事件爆發之初以「[[陰謀論]]」認定「奸偽已經混入群眾中,積極地在煽動」,
又急於建功,在[[綏靖]][[清鄉]]會議上曾說:「寧可枉殺九十九個,衹要殺死一個真的就可以」,並引用[[列寧]]的話說「對敵人寬大,就是對自己殘酷」,引起在場的[[白崇禧]]糾正「古人
說行一不義,殺一不辜而得天下者,不為。」白還沈痛地表示:「今後對於犯案人民要公開逮捕,公開審訊,公開法辦,若暗中逮捕處置,即不冤枉,也可被人民懷疑為冤枉。</p>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林木順在著作《台灣二月革命》中指稱:「(3月9日)上午10時,柯遠芬引導[[監察委員]]兼[[監察院]]特派臺灣監察使[[楊亮功]]到圓山
陸軍倉庫前面廣場,指遍倒在廣場上的數百具屍體說:這些就是昨晚進攻這個倉庫,被國軍擊斃的奸匪暴徒。楊亮功無言。後來楊亮功對他的跟隨人透露:倉庫附近並沒有戰鬥過的跡象,死者都
是十八、九歲的中學生,又沒有攜帶武器……這數百名十八、九歲的中學生,就是昨晚在市內各派出所維持治安,而機槍步槍齊響以前,被憲警、[[林頂立]]的『行動隊』和[[許德輝]]的『[[忠義
服務隊]]』所拘捕、押到圓山倉庫前面廣場,被國軍擊斃的。」但[[楊亮功]]與何漢文聯名提交「調查『二二八事件』報告」與「台灣善後辦法建議案」,報告中卻說:軍警死傷比台灣人嚴重,
外省人死五十七人、傷一三六四人、失蹤十人;本省人暴徒被擊斃四十三人、俘獲八十五人、自新者3,023人。</p>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在二二八事件時有多名台灣仕紳被柯遠芬拘禁,其家族往往需要透過政治力量以及用金錢來疏通,才能讓他們被釋放。板橋林家中,[[林宗
賢]]與[[林衡道]]等人都曾被柯遠芬拘捕。</p>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劉闊才]]在二二八事件中於四月二日被逮捕,4月29日獲得釋放。中央研究院從史料中發現,劉闊才的家人為保其性命,付出「保命錢」五
百萬台幣,四百萬用來贖劉闊才,另外一百萬台幣幫忙贖其他四人,而四百萬台幣中,有一百五十萬送給柯遠芬。當時情治人員曾針對此案調查,但全案呈報到國防部保密局台灣站站長[[林頂立
]]後,林頂立包庇柯遠芬。</p>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1947年4月17日,國防部長[[白崇禧]]上簽呈給[[蔣中正]]指稱「柯遠芬處事操切、濫用職權,對此次事變舉措尤多失當,且賦性剛愎、不知
悛改,擬請與以撤職處分,已示懲戒而平民忿。」(《大溪檔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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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事件之後==
<div style="margin-bottom:20px; margin-top:20px;">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曾任[[胡璉]]所辦的怒潮學校的校長。43歲晉升中將,任金防部政治部主任兼[[金門縣]]縣長,經歷過[[八二三砲戰]],1960年代[[越南戰
爭]]時赴[[西貢]]擔任[[中華民國駐越軍事顧問團]]團長,後以中將退伍。後來避居[[美國]]。1989年柯遠芬應歷史學家、中央研究院院士[[張玉法]]之邀請口述歷史,自認爲對事件的處理是正
確的,至於造成那樣的後果,是始意料未及,所以他不認爲要負[[責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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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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