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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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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平 ==
胡安国一生以圣人为目标,潜心研究《[[春秋 (史书)|春秋]]》,[[王夫之]]肯定安国的「着[[尊王攘夷|攘夷尊周]]之大义」又不同意「兵权不可假人」的观点<ref>王夫之,《读通鑑论 (《宋论》合刊)》,台北,里仁书局,1985 年,下册,《宋论》卷十〈高宗〉,页 184。</ref><ref>王立新,〈胡文定与王船山的《春秋》学说〉,《鹅湖月刊》,第 29 卷第 10 期,页 29~36。</ref>,1131年,在湘潭县隐山与次子[[胡宏 (理学家)|胡宏]]共同创办“[[碧泉书堂]]”([[文定书院]]前身),开创“[[湖湘学派]]”。着作有《春秋传》、《[[资治通鉴]]举要补遣》及其他文集。
南宋绍兴二年(1132年),适逢湘潭士人黎明、杨训备船迎接,于是溯湘江抵湘潭,至碧泉定居,遂落籍湘潭。筑碧泉书堂,著书讲学,从游弟子数十人,潜心续撰《春秋传》。胡安国志在经世济民,感于时事,往往借《春秋》寓意,不拘章句训诂,成为宋代理学家以义理治《春秋》的代表作。 绍兴五年(1135),因胡安国修纂的《春秋传》成书,朝廷任命他为提举万寿观兼侍读。胡安国还未就职,谏官陈公辅上疏攻击那些自称是继承了程颐之学的人。胡安国的奏疏上达朝廷,陈公辅等人则抨击胡安国的观点荒唐。改任胡安国永州知州,胡安国推辞未就任,后又改提举太平观,升宝文阁直学士。 南宋绍兴八年四月(1138年),胡安国逝世,葬隐山,朝廷破格赐谥文定。 南宋绍兴八年六月至八月,宋高宗赐金、帛委命湖南监司安置丧事,由潭州官府所建。 ==主要 著 着 作==[[《春秋传》]]、[[《资治通鉴举要补遗》]]一百卷,[[《文集》]]十五卷,[[《宋史》]]立传,[[《宋元学 案 桉 》]]中的[[《武夷学 案 桉 》]] 。
==后世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