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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是[[天津市]]河东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天津市河东区 <ref>[http://www.tjhd.gov.cn/zjhd/hdgk/202011/t20201130_4181694.html 河东概况],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2017-01-23 </ref> 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河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天津市人民政府]]负责;在河东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河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分别由区长、副区长和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区长负责制。
7、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8、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ref>[http://news.sohu.com/20070329/n249048159_1.shtml 国办发《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全文)],搜狐,2007-03-29 </ref> ;
9、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