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政府
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政府是天津市河東區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是天津市河東區[1]的一級國家行政機關;對河東區人民代表大會和天津市人民政府負責;在河東區人民代表大會閉幕期間,對河東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政府分別由區長、副區長和局長、委員會主任等組成。每屆任期五年,實行區長負責制。
目錄
歷史沿革
自我國元代天津出現「直沽寨」至今,河東區大直沽地區迄今已有800多年歷史。大直沽歷史上伴隨漕運、南北貿易而出現、而發展。大直沽是南糧北運的終點,歷史上曾給天津帶來了經濟繁榮和產業的發展。它是天津的發祥地之一,故有「先有大直沽、後有天津衛」之說。
元代初年在此興建的天妃宮,不僅是天津最早的寺廟建築,也是中國北方歷史悠久的天妃廟宇,它是元朝規格最高、影響最大、受祭次數最多的天妃宮,被譽為「元代第一廟」與「開沽(直沽、天津)媽祖」,成為天津城市形成與發展的歷史見證。
河東區歷來十分重視大直沽古文化遺存的保護和開發工作,尤其是近年隨着城市建設步伐的加快,河東區以「恢復古文化建築帶動公建,以公建促危改和以路帶拆,以擴帶路」為思路對大直沽地區進行了全面的開發和改造,使大直沽地區的面貌發生了翻天復地的變化。同時,在黨中央和天津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河東區各方面的建設正大跨步向前發展。
行政區劃
河東區原有18個街道,經過規劃後,下設12個街道辦事處:二號橋街道辦事處,中山門街道辦事處,富民路街道辦事處,大直沽街道辦事處,大王莊街道辦事處,唐家口街道辦事處,春華街道辦事處,上杭路街道辦事處,向陽樓街道辦事處,常州道街道辦事處,東新街道辦事處和魯山道街道辦事處。
主要職責
1、執行天津市河東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上級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規定行政措施,發布決定和命令;
2、領導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
3、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工作部門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
4、依照法律的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5、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管理河東區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環境和資源保護、城鄉建設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監察、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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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政府
6、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7、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8、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和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幫助行政區域內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憲法和法律實行區域自治,幫助各少數民族發展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建設事業[2];
9、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10、辦理上級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政府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河東概況,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政府,2017-01-23
- ↑ 國辦發《少數民族事業「十一五」規劃》(全文),搜狐,2007-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