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變更

前往: 導覽搜尋

秦孝公

增加 307 位元組, 5 年前
商鞅变法
=='''商鞅变法'''==
[[卫国]]人[[商鞅]]在[[公叔痤]]死后听闻 [[ 秦孝公 ]] 的求贤令,便携带[[李悝]]的《[[法经]]》投奔 [[ 秦国 ]] ,通过 [[ 秦孝公 ]] 的宠臣[[景监]]见 [[ 孝公 ]] [[ 商鞅 ]] 先以帝道、王道之术说 [[ 孝公 ]] [[ 孝公 ]] 听后直打瞌睡并通过景监责备 [[ 商鞅 ]] [[ 商鞅 ]] 再以霸道之术说 [[ 孝公 ]] [[ 孝公 ]] 听后改变态度但没有重用 [[ 商鞅 ]] [[ 商鞅 ]] 最后畅谈富国强兵之策, [[ 孝公 ]] 听后大喜,两人畅谈几日后毫无倦意。
[[ 商鞅 ]] 的劝说下, [[ 秦孝公 ]] 决定在 [[ 秦国 ]] 国内进行变法,但变法遭到以[[甘龙]]、[[杜挚]]为代表的守旧派的反对,双方产生激烈的争论。变法之争结束后, [[ 秦孝公 ]] 于前359年命 [[ 商鞅 ]] [[ 秦国 ]] 国内颁布[[《垦草令》]],作为全面变法的序幕。主要内容有:刺激农业生产、抑制商业发展、重塑社会价值观,提高农业的社会认知度、削弱贵族、官吏的特权,让国内贵族加入到农业生产中、实行统一的税租制度以及其他措施。
===''' [[ 垦草令]]'''===
在[[商鞅]]的劝说下, [[ 秦孝公 ]] 决定在 [[ 秦国 ]] 国内进行变法,但变法遭到以[[甘龙]]、[[杜挚]]为代表的守旧派的反对,双方产生激烈的争论。变法之争结束后, [[ 秦孝公 ]] 于前359年命 [[ 商鞅 ]] [[ 秦国 ]] 国内颁布《[[垦草令]]》,作为全面变法的序幕。{{NoteTag|关于商鞅变法的时间,许多记载为前356年,实际变法之争结束后, [[ 秦孝公 ]] 就决定变法,而《 [[ 垦草令 ]] 》就是 [[ 商鞅 ]] [[ 秦孝公 ]] 提出的变法方桉,见<ref>《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卒定变法之令。</ref>主要内容有:刺激农业生产、抑制商业发展、重塑社会价值观,提高农业的社会认知度、削弱贵族、官吏的特权,让国内贵族加入到农业生产中、实行统一的税租制度以及其他措施。
===='''第一次变法'''====
[[ 垦草令 ]] 》在 [[ 秦国 ]] 成功实施后, [[ 秦孝公 ]] 于前356年任命 [[ 商鞅 ]] 为[[左庶长]],在 [[ 秦国 ]] 国内实行第一次变法。<ref>《史记·卷五·秦本纪》:卒用鞅法,百姓苦之;居三年,百姓便之。乃拜鞅为左庶长。</ref>主要内容为:改革户籍制度,实行[[什伍连坐法]]、明令军法,奖励军功、废除[[世袭|世卿世禄]]制度、建立[[二十等爵|二十等军功爵制]]、奖励耕织,重农抑商,严惩私斗、改法为律,制定[[秦律]]和推行小家庭制。
经过第一次变法后, [[ 秦国 ]] 国力开始强大。前358年, [[ 秦国 ]] 在[[西山 ]](古代地名)| [[ 西山]](今[[河南省]][[熊耳山]]以西)击败[[韩国 ]] ( [[ 战国]])| [[ 韩国]]。<ref>《史记·卷十五·六国年表》:韩昭侯元年(应为五年),秦败我西山。</ref>前357年, [[ 楚宣王 ]] 派[[右尹]]黑来迎娶 [[ 秦孝公 ]] 的女儿,与 [[ 秦国 ]] 联姻。<ref>《史记·卷十五·六国年表》:(楚宣王)十三年,君(应为右)尹黑迎女秦。</ref>前355年, [[ 秦孝公 ]] [[ 魏惠王 ]] 在[[杜平 ]] (古代地名)| [[ 杜平]](今 [[ 陕西省]][[澄城县]]东)会盟,结束了 [[ 秦国 ]] 长期不与 [[ 中原 ]] 诸侯会盟的局面。<ref>《史记·卷十五·六国年表》:(秦孝公)七年,与魏王会杜平。</ref>
===='''第二次变法'''====
平定 [[ 太子 ]] 事件后, [[ 秦孝公 ]] [[ 商鞅 ]] 为[[大良造]],开始第二次变法。<ref>《史记·卷五·秦本纪》:(秦孝公)十二年,作为咸阳,筑冀阙,秦徙都之。</ref>
[[咸阳]](今 [[ 陕西省 ]][[ 咸阳市 ]] 东北)位于 [[ 关中 ]] 平原中部,北依 [[ 高原 ]] ,南临[[渭河]],顺 [[ 渭河 ]] 而下可直入[[黄河]],终[[南山]]与 [[ 渭河 ]] 之间可直通[[函谷关]]。为便于向 [[ 函谷关 ]] 以东发展, [[ 秦孝公 ]] 于前350年命 [[ 商鞅 ]] 征调士卒,按照[[鲁国]]、[[卫国]]的国都规模修筑冀阙宫廷,营造新都,并于次年将国都从 [[ 栎阳 ]] 迁至 [[ 咸阳 ]] ,同时命 [[ 商鞅 ]] [[ 秦国 ]] 国内进行第二次变法。 主要内容为:开阡陌封疆,废井田,制辕田,允许土地私有及买卖、推行县制、加收口赋、统一度量衡、燔诗书而明法令,塞私门之请,禁游宦之民和执行分户令<ref>《史记·卷十五·六国年表》:韩昭侯十一年(应为十五年),昭侯如秦。</ref>。
经过两次变法后的 [[ 秦国 ]] 国力逐渐强大,百姓家家富裕充足。 [[ 秦国 ]] 人路不拾遗,山中没有盗贼。人民勇于为国家打仗,怯于私斗,乡村、城镇秩序安定。<ref>《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ref> [[ 周显王 ]] 派使臣赐予 [[ 秦孝公 ]] 霸主的称号,诸侯各国都派使者前来祝贺。前348年, [[ 韩昭侯 ]] 亲自前往 [[ 秦国 ]] ,与 [[ 秦孝公 ]] 签订停战盟约。 前342年, [[ 秦孝公 ]] [[ 太子驷 ]] 率领 [[ 西戎 ]] 九十二国朝见 [[ 周显王 ]] ,显示了 [[ 秦国 ]] 西方霸主的地位。
=='''大事件'''==
11,454
次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