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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 蚌埠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jpg|320px|缩略图|右|<big> 蚌埠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恢弘启幕</big>[https://static.loupan.com/newsimg/image/2020/0910/0937472166412.png?imageView2/3/w/800/h/600/q/75 原图链接][https://bengbu.loupan.com/html/news/202009/4461436.html 来自 楼盘网 的图片]]]
'''蚌埠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厅〔2009〕46号)精神,设置蚌埠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ref>[https://www.sohu.com/a/299735837_100252812 重磅!蚌埠这2个县机构改革方案公布!] ,搜狐,2019-03-07</ref> ,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职能调整==
(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市场、行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研究发展态势,制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发展规划、实施细则;负责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行政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指导市属县区相关稽查工作。
(八)制订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发展规划;管理全市广播影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等;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指导县广播影视事业建设并实施行业管理;履行广电、移动电信、[[互联网]]融合中的相关管理职能;管理全市电影市场,研究制订市场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电影发行放映网的建设和综合平衡工作 <ref>[http://www.dwrh.net/a/wenhua/elese/2013/0313/170024.html 袁政任安徽省蚌埠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委书记、局长],融合网, 2013-3-13</ref> 。
(九)审核报批新建出版单位和出版物发行单位、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报(刊)业集团和著作权集体管理及涉外代理等机构;审核报批新闻出版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设立,全市报纸开版、刊期和期刊本、刊期等项目变更及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协助省新闻出版局管理驻蚌记者站,发放[[记者证]];对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和复制、发行等[[新闻]]出版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查处违禁和非法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的违法违规活动;在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扫黄打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