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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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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无锡市体育局.jpeg|有框|右|<big>体育局徽章</big>[http://img1.gtimg.com/sports/pics/hv1/174/30/1358/88311774.jpg 原图链接][https://sports.qq.com/a/20130625/001536.htm 来自 腾讯网 的图片]]]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 [[ 行政审批 ]] 事项。
(二)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 [[ 服务 ]] 体系建设,推动全民健身的 [[ 职责 ]] 。
(三)加强指导和推进 [[ 青少年 ]] 体育工作的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体育工作有关 [[ 法律 ]] 、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体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 [[ 政策 ]] ,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对体育场馆和训练管理机构实施行业管理,协调全市 [[ 体育 ]] 事业的发展。
(三)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加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 [[ 服务 ]] 体系,指导、协调全市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进体育社会化和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推动全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参与规划、协调全市体育设施布局,依法监督体育设施管理。
(四)指导全市业余训练工作,统筹规划业余训练项目;指导省队市办的运动队伍建设;指导、推动 [[ 裁判员 ]] 队伍建设。
(五)统筹规划全市 [[ 竞技体育 ]] 发展;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市体育竞赛;规范全市体育竞赛市场。
(六)研究拟订全市体育 [[ 产业 ]] 规划、体育市场管理政策,规范体育经营活动。
(七)指导体育科研工作;开展 [[ 反兴奋剂 ]] 工作。
(八)确定公共体育服务项目,编制全市公共体育事业经费预决算,协调政府资金对公共 [[ 体育事业 ]] 的使用,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九)负责全市体育外事交流和宣传工作。
(十)领导市体育总会,联系各单项体育协会,负责全市 [[ 体育社团 ]] 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