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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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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昆明市环境保护局.jpeg|有框|右|<big>环境保护局LOGO</big>[https://img.sg560.com/member_Data/img201109/268519/2011092815040537.jpg 原图链接][http://www.sg560.com/sells/c42/jhghzz_6103700.html 来自 商国互联网 的图片]]]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 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昆办发〔2009〕19号),设立昆明市环境保护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ref>[http://www.km.gov.cn/zfxxgk/fdzdgknr/zzjg/sjzfbm/ 昆明市人民政府部门],昆明市人民政府</ref> , 正处级。
==职责调整==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建筑施工噪声和工业噪声管理。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营管理情况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监督、管理全市生态保护工作。拟订本市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提出市级自然保护区新建和调整的审批建议,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石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湖泊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 <ref>[https://iask.sina.com.cn/b/6i3UdIHNWUP.html 什么是生物多样性? ],爱问</ref> 保护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
(八)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施实施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