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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承办申请市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市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受市政府委托,代理市政府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承办市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视频=====<center>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相关视频</center>===<center>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约谈三门峡人民政府</center><center>{{#iDisplay:k0031hc54k6|560|390|qq}}</center> <center>河南能源三门峡市政府中国宝武签署协议</center><center>{{#iDisplay:x0835bb2le2|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組織]]